业主委员会12项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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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委员会12项规章制度1、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职责2、业委会会议制度3、业委会公章管理制度4、物业经营性收益管理制度5、财务管理制度6,工作档案管理制度7、H常接待制度8、事务公开制度9、物业服务质盘监督检查制度10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经费管理制度11 .业主委员会费用报销管理办法12、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开支管理办法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工作职责第一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袂议:(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三)拟订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方案并报业主大会决定;(四)拟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五)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
2、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六)倡导业主文明居住,及时了解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七)组织开展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八)拟定物业管理用房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经营方案以及收益分配使用制度;(九)组织和监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十)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十二)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对侵害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或提起诉讼:(十四)枳极配合有关部门和街道、社区做好涉及公共安全环境整治、扫黑除恶等小区管理相关工作:(卜五
3、)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田会决定或实施的其他事项.第二条业主委员会主任职责一般包括:(一)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二)负说召集主持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会议,代表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大会和街道、社区报告工作:(三)代表业主委员会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协议等文件:(四)代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街道、社区及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务工作:(五)监督业主委员会其他委员履行工作职贡;(/)审核和签批业主委员会工作文件、财务收支等:(七)拟定业主委员会内部工作制度、方案、计划等:(八)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协会会议决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员。第三条业主委员会副主任职费般包括:(一)协助主任做好业主委协会
4、日常I:作,根据主任委托授权代行主任有关职责;(-承担落实各自分工的专项工作:(三)参与拟定制定业主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方案计划等;(四)密切联系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广泛了解本小区物业管理动态和问题,及时向主任报告情况:(五)根据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协会会议决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员。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其他委员职说般包括:(-)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及各顼活动,参与业主委员会各项事务的决策:(一)承担落实各自分工的专项工作:()参与拟定制定业主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方案计划等;(0)密切联系业主、作业主使用人,广泛了解本小区物业管理动态和问题,及时向主任和副主任报告情况.业委会会议制度根据d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
5、法规结合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及业主管理规约K业主委员会实行会议决策制度,有关规定如下:一、会议分为季度例会和临时会议。每季召开一次业委会例会,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的,可以委托副主任负责.当主任认为有必要,或者1/3以上委员认为有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凡是有决议性质的会议都应邀请社区参会,凡是有重要决议的会议应同时邀请街道和社区参会.二、会议议题业委全秘M长收集整理,并报主任、副主任审核后,方可上会讨论。三、.电要会议召开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会议的内容和议程,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季度例会应提前七天公告,临时会议可不公告。四、会议应当有2/3以上委员出席,作出决定必须
6、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并书面签詈意见.五、委员对会议表决事项应当明确表明赞成或者反对,不得弃权,不在现场必须网络沟通表决。六、委员不得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委田因故不能卷加会议或者需要提前离开的,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一年内三次无故缺席例会的委员,将按相关规定提请中止或终止职务“七、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秩序,列席人员受邀请时可以发言,但不得参与会议决策。八、会议应当由专人制作书面记录并存档,会议作出的决定,应当有参会委员的签字确认,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内显著位置公告。九、本1.作制度由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表决通过.通过后开始执行.业委会公章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业
7、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聘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共有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薪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袂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稀团(筹备组)成员签字之时起牛.效,无须加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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