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食安办[2024]13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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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越秀区食敲全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越食安办202413号签发人:庄悦群关于印发实施越秀区食品平安工作制度汇编的通知区各有关单位:越秀区食品平安工作制度汇编(7项)业经区食品平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探讨通过,并正式颁布实施。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实施过程中如有看法,请刚好与我办联系。二OO六年三月二十二日联系人:罗振佳曹永忠陈广宇联系电话:87604869(兼传真)附件越秀区食品平安工作制度汇编越秀区食品平安委员会办公室编二OO六年三月制度目录1、广州市越秀区食品平安委员会工作制度2、广州市越秀区重大食品平安事故报告制度3、州区食品平安信息懒员沟通制肠4、广州市越秀区食品平安监管工作责任制和
2、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5、广州市越秀区食品平安联席会议制度6、广州市越秀区食品平安信息管理暂行方法7、广州市越秀区食品平安属地管理责任制广州市越秀区食品平安委员会工作制度第一条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平安工作的确定和广州市食品放心工程体系实施方案及广州市食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的要求和规定,为规范我区食品平安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本制度。其次条越秀区食品平安委员会(以下简称食安委)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食品平安工作。第三条食安委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为食安委全体委员会议。第四条食安委全体委员会议主要议事事项:(一)审议和通过
3、全区食品平安工作有关制度、规划、安排、工作报告及奖惩确定等有关重大事项,探讨通过区食品平安事故预警反应机制;(二)审议提交区委、人大、政府决策或解决的重大食品平安事项;(三)听取食安委办公室或食安委委员单位工作汇报;(四)探讨部署全区食品平安工作的年度、阶段性任务;(五)审议和确定全区食品平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嘉奖;(六)审核全区食品平安工作开展的年度经费预算和资金核拨,评价资金运用绩效;(七)探讨、审定全区食品平安工作重大活动、突发事务宣扬报道方案;(八)探讨部署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和确定全区食品平安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第五条食安委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或主任托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
4、,全体委员单位主要领导参与。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依据须要,随时召开。委员单位也可向主任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经批准后召开。召开全体会议时,全体委员单位主要领导必需依时出席。因故不能出席者,应向主任或主持会议的副主任请假,并托付本单位其他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须由专人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依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须要确定。第六条依据工作须要,主任或副主任可以召开特地工作会议或专题工作会议,有关委员单位主要领导参与。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安委领导和各委员单位阅知。第七条食安委
5、办公室向各委员单位征集会议议题,整理汇总后报告主任,由主任或主任托付副主任确定。食安委办公室应刚好将确定的议题通知各委员单位,并帮助做好会议的打算工作。第八条食安委全体委员会议确定的事项,有关部门必需抓紧办理和落实。涉及委员单位的,由该委员单位主要领导负责落实;涉及其它部门或几个部门的工作事项,由食安委办公室协调办理,办理结果应刚好向食安委主任、分管副主任报告。第九条食安委委员单位主要领导因工作调动、职务变动或其它特别缘由不能参与会议的,暂由原委员单位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负责办理食安委交办的工作事项。第十条食安委委员单位与食安委办公室应加强日常工作联系,搞好信息沟通,重要状况应随时通
6、报。第十一条食安委全体会议闭会期间,食安委办公室承办须经食安委领导审批的公文,并按公文内容呈食安委主任或分管的副主任签发。第十二条本规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附件:越秀区食品平安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越秀区食品平安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贡儿珍(区长)常务副主任:孙峰(副区长)副主任:庄悦群(副区长)成员:(以下按姓氏笔划为序)王吉陵(区经济贸易局、区整规办)石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朱健强(区教化局)毕卓超(烟草专卖分局)麦淀芸(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杨伟文(区公安分局)张璇(区环保局)吴平(质监分局)陈军(区委宣扬部)陈谋(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陆凌(区政府办公室)郑培钢(区发改局)梁凌峰(工商分局)廖诗辟
7、(区卫生局)谭建开(区财政局)区食品平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任由孙峰副区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麦淀芸兼任,副主任由陆凌、王吉陵、石泱兼任。广州市越秀区重大食品平安事故报告制度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刚好限制和消退食品平安事故的危害,妥当处理重大食品平安事故,依据广东省重大食品平安事故报告制度及广州市重大食品平安事故报告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其次条:本制度所称重大食品平安事故是指在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因食品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其他可能造成严峻社会影响的状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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