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拿工资同意公司不参加社会保险发生工伤退出岗位时保险待遇谁负责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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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注:【HR成长指南】每周我们都会有精选HR成长免费福利,不要错过每期精选资源福利哦八)为多拿工资,同意公司不参加SH保险,发生工伤退出岗位时保险待遇谁负责?案情:2004年10月,李某等四人应聘到某建筑公司,公司在待遇方面提出如果职工坚持要求办理SH保险的话,从职工工资中每月扣除300元。李某等觉得还是多拿点工资好,至于办不办SH保险,也没什么关系。于是双方签订了十年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第五条规定每月工资2000元(含SH保险费300元),对SH保险事宜公司不予负责,且说明SH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2005年1月,李某在公司的一商品房建设中,从五楼摔到地上致重
2、伤。经过一个月的住院治疗,李的伤基本好,但造成了五级残废,自己提出退出工作岗位,公司同意。但公司只同意负责支工资和生活补助,对伤残补助金、失业保险金等SH保险待遇不支付。经过多次协商未果,同年4月1日,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SH保险待遇等共计18万元。公司则认为,公司不负责SH保险是经双方协商同意,且职工从中个人得到了较多工资,这笔保险金我们已实际给了职工,这是在劳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的。公司没有给职工参加SH保险,是双方的一致意思表示。现在要由企业支付本应从SH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款项由企业支付,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公司不应再负责SH保险的一切待遇。劳动争议仲
3、裁委员会在处理本案时有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职工参加SH保险虽是国家falv规定的权利,但自己为了多得待遇,同意企业不参加SH保险,且相应的保险费职工已自己所得,双方并用合同的形式以确定下来,应当认定是职工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所以,职工自己放弃了权利,当然不能再享有权利和与之带来的待遇及利益,因而李某的请求不应主张。第二种意见认为,企业应按照国家的规定,参照参加了SH保险的情况全额支付相应的保险待遇,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理由是据我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falv法规的规定,SH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为职工办理SH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本案中,企业与职工对SH保险问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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