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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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研发总部通用类)沪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合同(2021)506号(L0版)202101208000375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研发总部通用类)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有关行政法规及土地供应政策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研发总部通用类)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地下资源、埋藏物不属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三条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
2、国有建设用地,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置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价款的缴纳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编号为202014523818473613,宗地总面积大写壹拾万零贰仟玖佰壹拾陆点柒平方米(小写102916.7平方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大写肆万玖仟陆佰肆拾柒平方米(小写49647平方米)。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宗地坐落于浦东新区张江镇,东至昌飞路,南至规划博宇路,西至盛荣路,北至南萃路。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为出让宗地的平面界址图见附件K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竖向界限以、米为上界限,以A米为下界限,高差为、米。出让宗地
3、竖向界限见附件2。出让宗地空间范围是以上述界址点所构成的垂直面和上、下界限高程平面封闭形成的空间范围。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B2aH地块:科研设计用地,B2bH地块:科研设计用地。第六条出让人同意在签订本出让合同之日起L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净地。第七条签订本出让合同之前,出让人负责完成本合同项下宗地土壤和地下水地质环境质量调查检测工作,相关检测报告经环保部门确定并出具书面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B2a-0L科研设计用地50年,B2b-0L科研设计用地50年,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交
4、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第九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以下简称“土地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陆亿零伍佰零贰万(小写605020000.00元),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壹佰捌拾陆元肆角肆分(小写12186.44元)。第十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土地出让价款的工%,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受让人应当向地方国库支付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的定金。第十一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qL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余额:(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价款余额;(二)按照以
5、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余额。第十二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约定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应按照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支付:第一期为土地出让价款的%,计人民币元,付款时间: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之前。第二期为土地出让价款的%,计人民币元,付款时间: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90个工作日,其中第一期付款需在签订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总价款50%的比例(含定金)缴交;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价款余额时,应当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6、借中心公布的有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出让人支付余额利息。第十三条为保证受让人按时开工、竣工,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土地出让价款的L%,向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产业管理部门或园区管理机构)交纳项目时间履约保证金(或以保函形式提交)。项目时间履约保证金分为两部分,其中开工时间履约保证金占项目时间履约保证金的4%,竣工时间履约保证金占项目时间履约保证金的里九经认定,受让人按时开工的,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产业管理部门或园区管理机构)在开工认定后上个工作日内,即、之前,全额返还开工时间履约保证金及银行存款利息。经认定,受让人按时竣工的,上海市张江科学
7、城建设管理办公室(产业管理部门或园区管理机构)在竣工认定后上个工作日内,即之前,全额返还竣工时间履约保证金及银行存款利息。第十四条受让人应在按照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应符合市(县)政府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出让宗地规划条件(见附件3)。其中:地上空间中,地上主体建筑物性质为研发总部类建筑;地上附属建筑物性质地上建筑容积率B2a-Ol地块:科研设计用地3.5,B2b-01地块:科研设计用地3.5;地上建筑面积175213.2平方
8、米;地上建筑限高80米;地上建筑密度工;绿地率以审定方案为正。地下部分规划条件:地下建设用地规划性质:_;地下建(构)筑物水平投影最大占地面范围:_;起止深度:米;地下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商业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办公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工业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仓储用途建筑面积:一平方米;研发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他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教育、文化、医疗等);项目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单建停车库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配套停车库用途建筑面积:平方米。本合同未约定但在建设阶段需进行地下空间开发的,受让人应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的三个月内,与出让人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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