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版《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全文+【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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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土地类)序号处罚大类目录编码事项名称裁量基准备注处罚依据违法违规情节行政命令(措施)裁量标准1法让租书地类违转箱土类330215084000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行政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
2、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违法所得的10%以上50%以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在非法转让或者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应当于九十日内交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依法管理和处置。”同时具备以下情节:1 .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下;2 .涉及耕地5亩以下或总面积10亩以下;3.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0%(含)以上30%(含)以下罚款
3、。在处罚时,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具备以下情节之一:1.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2.涉及耕地5亩以上或总面积10亩以上;3.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0%以上50%(含)以下罚款。序号处罚大类目录编码事项名称裁量基准备注处罚依据违法违规情节行政命令(措施)裁量标准2法让租书地类违转箱土类330215085000对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法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
4、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行政处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违法所得的10%以上30%以下。”同时具备以下情节:1 .违法所得在20万元(含)以下;2 .涉及耕地2亩(含)以下或总面积5亩(含)以下;3 .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责令限期改正。没收
5、违法所得,处非法所得10%(含)以上20%(含)以下罚款。具备以下情节之一:1 .违法所得在20万元以上;2 .涉及耕地2亩以上或总面积5亩以上;3 .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没收违法所得,处非法所得20%(含)以上30%(含)以下罚款。序号处罚大类目录编码事项名称裁量基准备注处罚依据违法违规情节行政命令(措施)裁量标准3违法转让(租赁等)土地类330215087000对未按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开发利用土地的,未按规划要求开发利用土地的,未按规1.浙江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62号)第三十六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及县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可并处5万元
6、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一)未按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开发利用土地的;(二)未按规划要求开发利用土地的;涉及土地2亩(含)以下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含)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收回土地使用权,序号处罚大类目录编码事项名称定转让、转租租赁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备注处罚依据违法违规情节行政命令(措施)裁量标准(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转让、转租租赁土地使用权的。”2.浙江省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162号)第二十一条“在国有土地租赁期限内,承租人转让、转租租赁土地使用权,或者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用于抵押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并符合
7、下列条件:(一)按合同约定已支付租金;(二)实现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条件;(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涉及土地2亩以上处3万元以上5万元(含)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收回土地使用权,4法让租争地违转箱土330215226000对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行政处罚1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十九条“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条件。”2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涉及土地面积5亩(含)以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含)以下的罚款。序号处罚大类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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