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路工程劳务合作合同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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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公路工程劳务合作合同(2024版示范文本)辽宁省交通运输厅1 .承包人(分包人)与劳务合作企业应当按照本合同(示范文本)格式签订劳务合作合同。2 .承包人可依法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劳务合作企业,但禁止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分包人不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和转包,但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劳务合作企业。3 .本合同经承包人(分包人)、劳务合作企业签字盖章后,须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报发包人书面同意,并经发包人备案后生效,由发包人在本合同双方签署页盖堂(备案专用埴)确认备案。第一部分协议书劳务合作合同编号:()工程项目:承包人/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2、”)劳务合作企业(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为,承包人”;分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为“分包人”)和劳务合作企业双方就理劳务合作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劳务合作工程名称:劳务合作工程地点:1劳务合作工程承包范围:0二、劳务合作合同价款1 .签约合同价款(含税)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其中:(1)合同价款(不含增值税)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
3、:元整)。(2)增值税税金元(大写:元整)。本合同增值税计税采用计税模式(一般/简易计税模式),适用税率为o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专用/普通)。如国家调整增值税税率,则本合同不含增值税单价不变,按照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进行结算调整含税单价。具体组成详见附件3。(3)若因乙方疏忽、未进行简易计税备案等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额补偿并从项目工程款中扣除,造成乙方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特别约定:(需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列示)2 .合同价格形式:o(固定总价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其他,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3.合同最终价以完工验收后经甲方审定的结算
4、价为准。合同价格中均已包含了乙方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全部成本、利润及税费,以及完成本合同工程劳务作业应承担的一切贡任、义务和风险所需的班用。三、工期计划开工口期:本劳务合作工程定于年一月一口开工:计划完工日期:本劳务合作工程定于年月日完工:合同工期总口历天数为:天。工期总历天数为连续口历天数,已包含春节等全部法定节假日;根据前述计划开工、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与总口历天数不一致的,以总口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通知为准。四、劳务合作企业情况资质证书编号::资质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许可范围::证件有效期:。五、工程质量和安全标准本工程适用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0六、组
5、成劳务合作合同的文件包括: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如有):3 .劳务合作企业的报价书: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7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诺1 .甲方承诺,按照劳务合作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 .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和安全标准,完成本劳务合作工程,承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并在缺陷责任期与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缺陷修熨与保修责任:履行总承包或者分包合同中与木合同劳务合作工程有关的
6、义务。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发包人委托的监理人审查同意以及发包人书面同意,并经发包人备案后生效。监理人、发包人审查未通过,或未经发包人备案的,本合同无效。本合同一式一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一单位隼)乙方:(一单位隼)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监理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办(章)年(签名):月日发包人审查意见审查人:年月日(加盖公章)发包人备案意见备案人:年月日(加盖公章)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法规、规
7、章和相关规定,以及公路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劳务合作工程的条款。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分包人)与劳务合作企业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 发包人:是指公路工程建设的项目法人或者受其委托的建设管理单位。1.4 承包人:是指由发包人通过招标等形式确定,并与发包人签署正式合同的施工总承包企业。1.5 分包人:是指从承包人处分包工程,依法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并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施工企业。1.6 劳务合作:除施工分包以外,承包人(分包人)与他人合作完成的其他以劳务活动为主,由劳务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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