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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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主委员会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共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营造安全、文明、方便、舒适的生活与工作环境,根据民法典、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铜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规约。第二条本规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第三条本规约所称业主,是指房屋的所有权人,包括房屋权属证明记载的权利人以及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但已办理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买受人或建造人。使用人,是指业主以外的物业的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第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物业座落位置:物业类型:高层、洋房、别墅
2、、商业住宅;建筑面积:396502.34而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第二章业主第五条本规约业主指房屋产权登记的夫妻双方或者家庭成员。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二)对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提出投诉,并得到答复;(三)对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权利及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建议权、表决权;(五)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六)对业主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物业管理工作报告等的审议权;(七)监督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情况;(
3、八)对本物业区域内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与工作的行为,进行检举、投诉。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中具有下列义务:(一)严格履行物业管理中的各项法定义务;(二)在出售、出租、出兑、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应告知受让人本区域内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并将本规约作为转让合同的附件;(三)执行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四)维护本物业区域公共场所(地)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良好,严禁随意扔垃圾;(五)遵守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六)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七)依照物业服务合同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等各项费
4、用;()按照规定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第七条业主在与他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区域内物业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本规约,并承担连带责任。第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九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第十条业主、使用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
5、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关系。第十一条业主应按照物业的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的,业主应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第十二条业主对设置于房屋内部的共用设备负有监管责任。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暖等共用设备,不得擅自拆改。第十三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赔偿、废弃物清运处置、装修人员管理等有关事项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
6、饰装修的禁止行为。第十四条业主应按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按规定要求合理使用,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为免打扰业主休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8:00至中午12:00到中午14:00至下午18:00(夏季),上午8:00至中午12:00到中午14:00至下午17:00(冬季)其他时间不得施工。(国家法定节假日禁止装修)第十五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
7、责任。第十六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第十七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管理规定。在不影响通行、消防和安全的情况下,确需经常占用道路或者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应当征得业主大会的同意,并按规定交纳场地占用费。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主要用于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十九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一)不得饲养法律禁止或者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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