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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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海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动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深入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保基本、广卷盖、可持续,以打造高原特色养老服务青海样板为主线,努力在推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二)发展目标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职责,加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
2、给,加快建设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普惠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我省养老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到2026年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t,县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有率达到10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70%,乡镇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0%,全面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具有高原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青海样板。二、重点任务(一)实施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行动.1 .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和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指导,积极探索青海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之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海工作、养老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3、精神,把加强党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作为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养老服务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将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据和核心任务。着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现代化建设。着眼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以养老服务提质增能推动养老事业全方位嵌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着眼推动“社区石榴籽家园”建设,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共有家园建设。(省民政厅、省民宗委,各市州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州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实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有效覆盖行动.2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按照“街道、乡镇有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有养老服
4、务站,村有养老互助点”的思路,落细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建设和“四同步”要求,有效整合利用既有资源,事点打造一批集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着力构建“十五分钟生活圈”。到2026年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到2026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黑(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职责分工负责)3 .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制定发展老年助餐服务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取依托现有设施配置、配餐中心辐射、企业连锁化运营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增加老年助餐服务供给。统筹使用各类养老服务资金,对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给予支持。各市州围绕老年助餐服务设施
5、统筹利用、餐食配送服务、困难老年人就餐差异化补助等,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2026年底,全省城市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全覆靛,城乡助餐服务网络更加完善。(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费分工负责)4 .加强特殊群体保障.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精准识别养老服务需求,有针对性提供个性化、高质量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每年对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持续关心关注特殊家庭困难老年人,推动各项优质服务资源向特殊老年人群体的身边、家边和周边聚集。到2025年,全面建立社区居家探访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o(省民政厅负责)(三)实施机构
6、养老服务提质扩面行动。5 .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基础性作用。健全城乡特困老年人供养制度,落实特困人员最低基本生活费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充分发挥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效能,解决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基本医疗费用负担和基本生活困难。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经济困难老年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收益主要用于支持机构内兜底保障对象养老服务及自身发展需要。(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按职费分工负责)6 .加强失能失智照护养老机构建设。聚焦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刚性需求,重点扶持发展以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为主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加大存量公办养老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失能老年人
7、照护服务能力,增设失智老年人护理专区。新建、改扩建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到2026年底,每个县、市、区建有1所以兜底保障、失能集中照护为主要职能的县级综合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0%。(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7 .优化调整养老机构布局.坚持以人口规模、自然条件、宜居环境为依据,动态优化调整全省养老机构布局,依托乡镇街道现有养老服务设施,设立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不具备提升改造条件或偏远小散的乡镇敬老院,可按程序撤并,原有设施优先用于发展社区(村)养老服务,推动“机构跟着老人走”。探索把养老服务设施相关要素精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
8、统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空间布局。立足高原特有资源票赋,积极培育养老新兴业态,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和民间资本举办养老机构。到2026年乡镇街道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50%。(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民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实施农牧区养老服务补短强弱行动.8 .健全农牧区养老服务体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探索制定促进农牧区养老服务政策措施,适度降低农牧区养老服务准入门槛,着力补齐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短板。推动养老服务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农牧区老年人刚性需求,积极培育农牧区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强化农牧区老年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相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省民政厅负责)9 .提升农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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