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实施方案.docx
《关于进一步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实施方案.docx(1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实施方案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批复精神以及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两岸方案)要求,进一步发挥莞台合作发展综合优势,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和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胞,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把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百千万工程”、制造业当家等重大战略机遇,加快建设两岸共同产业、共同
2、市场、共同家园,多措并举支持台资企业发展壮大,助力台商台企融入新发展格局、参与新质生产力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携手开创美好未来。(二)基本原则一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以两岸融合发展为着力点,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推动两岸创新发展合作走深走实。一一坚持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务实推进两岸优势资源科学配置和广泛合作,持续深化人员往来、科技交流、市场开拓的双向互动,扩展提升莞台合作交流的领域层次,坚定台资企业发挥所长、扎根发展的信心决心,共享高质量发展机遇。一一坚持统筹兼顾、试点先行。注重强化全市工作
3、统筹协调、系统谋划,突出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在重点领域、关键区域率先开展融合发展试点,打造富有特色的两岸融合新路径,形成有特色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成果。(三)总体目标立足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深入推进要素开放和制度开放,持续优化台胞台企发展环境,奋力打造成为新时代两岸“四新”(新引擎、新高地、新枢纽、新平台)融合发展的示范城市。力争到2026年,全市台资企业基本盘保持稳定,台资企业进出口额占全市比重保持在合理区间,台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持续增长,规上台资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不断提升,吸引更多台胞集聚创新创业、居住生活,莞台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4、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莞台人文交流合作迈入新阶段,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取得新成效。二、实施产业深度融合行动(一)推动台资企业提质增效。支持台资企业按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增强台资企业扎根发展信心。加快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工程,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给予一定补助。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在评估诊断、软件产品采购等方面提供服务和补贴。大力发展服务型制造,积极引进台湾工业软件、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等产业资源,鼓励台资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和参加国内外重点工业设计大赛。探索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与企业在新兴产业领域合资合作,探索
5、创新技术入股、相互持股等合作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白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等各类平台的高端要素集聚和产业带动作用,引导台资企业参与新-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建设,全力申报创建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推动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群向世界级集群提升,构建“链式+集群式+赋能体系”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模式,打造智能移动终端产业全产业链。谋划建设全球大宗商品重要配置基地和电子元器件集散分拨基地,打造成为两岸电子元件产
6、业科技合作交流的新基地、集聚区。全力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集群化发展,支持台资电子设备制造企业参与产业基础再造工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海关)(三)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主动走访、拓展台资项目源,建立对台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库,吸引优质台资项目落户,引进一批延链强链补链和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台资企业。大力培育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总部企业,打造台资企业粤港澳大湾区总部集聚区。支持台资企业通过“工改工”等方式实施增资扩产,推行“零地增资”“原地提容”,对符合条件的台资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项目按投资额一定比例予以资助。鼓励台资企业通过利润再
7、投资等加大投资力度,享受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及财政奖励政策。(责任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委台港澳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四)加强台资企业梯度培育。推动现有亿级企业(集团)巩固提升,重点培育一批十亿级潜力企业持续壮大,力争在百亿级大企业上取得突破。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孕育行动,建立国家、省、市三级梯度培育体系,鼓励引导台资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推动资本市场“台资板块”加快扩容,建立在莞台资企业上市后备库,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在莞优质台企在大陆上市。全面开展“小升规”台资企业培育行动。开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提升专项行动,培育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
8、技术攻关能力强的二级、三级供应链台资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三、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五)打造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基地。高标准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松山湖科学城),加快散裂中子源二期等项目建设,推动散裂中子源、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等大科学装置.、大平台向台胞台企开放共享。推动松山湖科学城和深圳光明科学城联动发展,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台资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依托松山湖材料实验室粤港澳交叉科学中心,在材料领域拓展与台籍科研人员的课题交流和学术研究。支持理工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建设,拓展与台湾高校交流互访和人才培养。加快市国家卓越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 深化 两岸 创新 发展 合作 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