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法律职业资格(卷二)考前冲刺备考200题(含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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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甲和乙可以自行决定变更诉讼请求,但事后应当及时告知其他当事人D4甲和乙经超过半数原告方当事人同意,可以和A厂签订和解协议答案:B解析:从“纷纷起诉A厂”可以看出是人数不谕定的代表人诉讼。A选项中代表人的产生方式是推选,推选不出的法院提出人选与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指定,所以当事人已经推选出来了代表人,法院不能进行指定,A选项错误;根据2015年民诉解释第78条规定,诉讼代表人有权委托12人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可以判断B选项正确.同时可以根据代表人的权限进行判断,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行为属于一般的诉讼行为,不涉及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这些实体权利,无需征得被代表当事人同意,也能得出B选项正
2、确的结论:C选项.变更诉讼诘求涉及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应当征得被代表当事人同意,而不是事后告知;D选项中达成和解协议涉及当事人的实体权利,需要经过被代表当事人同意,注意此处是全体同意,而不是多数同意,表述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B,7.下列关于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异同之处的说法,表述正确的是:OA、提出的主体相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B4法律程序不同。撤销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应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程序中,法院不可以要求仲裁庭至新仲裁C、管辖法院不同。前者为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后
3、者为申请执行人所提出执行申请的基层人民法院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本题中,虽有两人退伙,但原利润分配约定在变更后对仍在合伙企业的两人仍然有效,故仍按原有比例即6:3分配,B选项当选,ACO选项不当选。9.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T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Av“一通电脑行”为
4、被告Bx甲为被告C4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D4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当事人的确定0关于雇主责任,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首先,戊成为甲乙丙合伙开办的电脑行的员工,不能成为被告.根据民诉解释第60条之规定,在诉讼中,未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选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又根据民诉解释第52条之规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属于“其他组织
5、”,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可见,个人合伙不能作为当事人,合伙组织可以成为当事人.而要成为合伙组织,必须领取营业执照,并12 .原告丈夫李理和被告妻子王硕在某区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在一审判决生效后,丈夫考虑到原审判决对于财产的分配不尽公平,在房价高涨的背景下,夫妻二人的房子尽数判给妻子而自己只得到3000元的赔偿金。于是李理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的请求.关于这一请求,你认为某市人民法院应该如何处理为宜?A4离婚案件的再市申请一律不予受理B4已经判决离婚的案件生效后不再受理再审申请C、应该告知李理另行提起有关财产问还的民事诉讼D4受理该申请,决定再审答案:D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02条规定,当事
6、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谙再审。但是,民诉意见第209条规定,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踱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由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实际上,不再审离婚案件是为了维护离婚关系和新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社会伦理,但是这并不妨碍再审审理离婚财产分割的问瞰,况且本案的房产明显经过了原审审理并判给了被告。13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一般生效要件的是O.A.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4行为内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C
7、、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D4采取书面形式15 .根据外商直接投费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是O.A4技术水平落后的项目B4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C4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的项目D4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项目答案:C解析:根据外商投资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外商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进步要求,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破坏生态环境,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此规定,选项A、B4D都不属于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而选项C占用大量耕地,不利于保护、开发土地资源,违反了保护土地资源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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