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征收管理.docx
《个人所得税法:征收管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所得税法:征收管理.docx(1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个人所得税法:征收管理一.自行申报纳税(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力,理汇算清缴。2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3 .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4 .取得境外所得。5 .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6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1.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2 .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
2、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3 .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4 .纳税人申请退税。【提示U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工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提示2】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新增】1.在办理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
3、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豁免)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2.在办理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且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不一致的,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举例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下列情况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自行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有(ABCD)A.赵某2019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18万元,稿酬所得3万元,专项扣除2万元B,
4、周某每月从集团公司总部取得20000元工资外,从外派的子公司取得6000元工资,专项扣除全年合计10000元C.吴某所在公司于2018年在美国上市,给予其1万股股票期权,2019年吴某行权,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美国纽交所出售D.石某取得中奖收入10000元,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三)取得经营所得的纳税申报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预缴纳税申报。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5、。【提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四)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区别以下情形办理纳税申报:1.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的,且符合前述第(一)项所述情形的,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2,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向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提示1】有两个以上扣缴义务人均未扣缴税款的,选择向其中一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提示2非居民个人在次年6月30日前离境(
6、临时离境除外)的,应当在离境前办理纳税申报。3.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五)取得境外所得的纳税申报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中国境内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提示】在中国境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或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7、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六)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申请注销中国户籍前,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进行税款清算。(七)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申报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八)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人可以采用远程办税端、邮寄等方式申报,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二、全员全额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个人所得税法 征收 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