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站管理的法律规定.docx
《血站管理的法律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血站管理的法律规定.docx(6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血站管理的法律规定为加强对临床用血源头的管理,确保血液安全,规范血站执业行为,1998年卫生部制定了血站管理办法(暂行),2005年11月17日,卫生部发布了血站管理办法,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一)血站的性质、设置与职责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分为一般血站和特殊血站。1、一般血站的设置与职责血液中心设置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城市。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血站的质量控制与评价、业务培训与技术指导及血液
2、的集中化检测任务;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中心血站设置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在城市。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和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在血液中心或中心血站3个小时车程内不能提供血液的县市,可根据需要在县级医疗机构内设置一所中心血库。其主要职责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2、特殊血站的设置特
3、殊血站包括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卫生部根据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是指以人体造血干细胞移植为目的,具有采集、处理、保存和提供造血干细胞的能力,并具有相当研究实力的特殊血站。国家对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实行全国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标准,统一规范和统一管理制度。符合规划的省级行政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国家不批准设置以营利为目的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等特殊血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脐带血采供活动。(一)血站的执业登记1、登记机关血站开展采供血活动,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取得血站执业许可证。2、登
4、记程序血站执业登记必须履行如下程序:(1)申请。血站申请办理执业登记必须填写血站执业登记申请书;(2)审查。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受理血站执业登记申请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技术部门,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对申请单位进行技术审查,并提交技术审查报告;(3)审核。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技术审查报告后2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执业登记,发给卫生部统一样式的血站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3、再次执业登记血站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血站应当办理再次执业登记,并提交血站再次执业登记申请书及血站执业许可证。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管理 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