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x
《某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x(5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某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消防安全管理是保证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减少与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生产经营顺利进行,保护员工生命与企业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与国消防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商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自防自救”与“安全与生产相一致”的原则,依靠科学,严格管理,在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把企业的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第三条商场自上而下要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组织并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抓好
2、“谁在岗、谁负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位员工,坚持检查、考核、奖惩兑现,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共同做好消防工作。第四条商场各级消防组织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劳动人事与培训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培训内容,以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第五条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坚持三级检查制度。即商场月检查,部门周检查,班组日检查,并有严格的检查记录与整改措施。对检查出的火险隐患,本着既安全。注意节约,又要便利生产与经营的原则及时整改以免养患成灾。第六条保证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积极扑救火灾,参加有组织的灭火行动是商场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与应尽的义务。当发现
3、火灾时及时向火警电话报警,同时保护好火灾现场,以便消防安全部门调查、取证,查清火灾原因。第二部分消防教育及培训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培训管理,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下列简称培训)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笫二条培训的目的是让广大职工认识到各类安全事故的危害,懂得预防各类事故的基本措施与方法,提高安全意识。第三条物业部安保科负责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及日常管理,商场内各租赁单位、部门、商场应积极配合培训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培训。第二章岗前培训第四条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有关制度,凡到商场工作、实习的员工应于每周一至周五下午2:OO到地下一层安全培训教室参加两个课时以上的安全培训,并在书面考核达标
4、(90分)后方可上岗。第五条各租赁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岗前培训工作,并建立员工培训档案。第六条岗前培训未达标的人员,应继续培训直至书面考核达标后方可上岗。第三章日常管理第七条物业部安保科应建立培训档案并以租赁单位、部室、柜组为单位进行存档整理。第八条培训档案应包含下列内容:1、培训档案管理表;2、培训课程记录表;3、书面考核存档;4、奖惩记录表。第九条日常培训采取逐级培训制,由物业部安保科对各部门中层以上管理者进行培训,再由各部门培训到每一位员工,并达到“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第十条各租赁单位、部门、商场应针对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经常性的培训,把本部门培训加入到晨会内容(每周三为“培训日
5、”),制订每月很多于四次的培训计划,并将培训计划与落实情况于每月5日之前报物业部安保科备案。第十一条安保科将不定期不定向对商场各租赁单位、部室及各商场柜组员工进行书面考核。考核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上午10:00至10:30o第四章奖励及处罚第十二条凡在笔试考核中两次获得90分以上成绩的奖励现金50元,并予以通报夸奖。在笔试考核中三次获得90分以上成绩的奖励现金100元,以此类推。第十三条技术七级及普通职工凡在日常检查及笔试考核中获得60分下列成绩的处于罚款50元,并予以通报。两次以上获得60分下列成绩的处罚款100元,并进行停岗培训,直至笔试考核达标后(90分)方可上岗。第十四条技术六级及以上员
6、工,在日常检查及笔试考核中符合第十三条规定的,根据职级加倍处罚。第十五条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对其直属负责人处于50元罚款并予以通报:1、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培训的;2、拒绝参加笔试考核的;3、存在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上岗的;4、培训计划及落实情况未及时上报的。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奖励及处罚部分执行。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物业部安保科负责执行,综合部、营运部配合管理。第三部分防火检查、巡查及隐患整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防火检查、巡查时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与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与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
7、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者操纵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防火检查的责任部门。单位专兼职消防员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部门消防员是本部门防火巡查的责任人。第四条防火检查每月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进行不间断巡查,其频次不得低于两小时一次。第二章防火检查的内容第一条火灾隐患的整改与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二条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与安全出口情况。第三条消防水源情况。第四条消防设施工作情况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商场 消防安全 管理 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