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章条款释义(基建线路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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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严重违章条款释义(基建线路部分)二。二三年十月一、I类严重违章(16条)1【第一条】无日计划作业,或实际作业内容与日计划不符。.1【第二条】工作负责人(作业负责人、专责监护人)不在现场,或劳务分包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作业负责人)。1【第三条】未经工作许可(包括在客户侧工作时,未获客户许可),即开始工作。2【第四条】作业人员不清楚工作任务、危险点。3【第五条】超出作业范围未经审批。3【第六条】作业点未在接地保护范围。4【第七条】漏挂接地线或漏合接地刀闸。4【第八条】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未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架线施工前,未紧固地脚螺栓。5【第九条】有限空间作业未执行冼通
2、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未正确设置监护人;未配置或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备、应急救援装备。6【第十条】存在高坠、物体打击风险的作业现场,人员未佩戴安全帽。7【第十一条】无票(包括作业票、工作票及分票、操作票、动火票等)工作、无令操作。7【第十二条】同一工作负责人同时执行两张及以上施工作业票。8【第十三条】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或超出检验期的安全工器具。8【第十四条】高处作业、攀登或转移作业位置时失去保护。.9【第十五条】组塔过程中,在杆塔上有人时通过调整临时拉线来校正杆塔倾斜或弯曲。在永久拉线未全部安装完成的情况下就拆除临时拉线。9【第十六条】牵引过程中,牵引机、张力机进出口前方有人通过。10二、
3、Il类严重违章(12条)10【第十七条】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前未计算校核安全距离;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且未采取有效措施。10【第十八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11【第二十条】超允许起重量起吊。12【第二十一条】两个及以上专业、单位参与的改造、扩建、检修等综合性作业,未成立由上级单位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参加的现场作业风险管控协调组;现场作业风险管控协调组未常驻现场督导和协调风险管控工作。13【第二十二条】乘
4、坐船舶或水上作业超载,或不使用救生装备。14【第二十三条】货运索道载人。14【第二十四条】拉线、地锚、索道投入使用前未计算校核受力情况。14【第二十五条】拉线、地锚、索道投入使用前未开展验收;组塔架线前未对地脚螺栓开展验收;验收不合格,未整改并重新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15【第二十六条】个人保安接地线代替工作接地线使用。16【第二十七条】采用正装法组立超过30米的悬浮抱杆。16【第二十八条】紧断线平移导线挂线作业未采取交替平移子导线的方式。17三、Ill类严重违章(36条)17【第二十九条】承发包双方未依法签订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17【第三十条】将高风险作业定级为低风险。18【
5、第三十一条】现场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准入考试并合格;新进、转岗和离岗3个月以上电气作业人员,未经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上岗。18【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未依法取得资格证书。19【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未依法取得使用登记证书、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20【第三十四条】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隔离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的遮栏(围栏)、高压试验现场围栏(安全警戒线)、人工挖孔基础作业孔口围栏等。20【第三十五条】作业现场违规存放民用爆炸物品。21【第三十六条】起重作业无专人指挥。21【第三十七条】三级及以上风险作业管理人员(含监理人员)未到岗到位进行管控。22【第
6、三十八条】安全风险管控监督平台上的作业开工状态与实际不符;作业现场未布设与安全风险管控监督平台作业计划绑定的视频监控设备,或视频监控设备未开机、未拍摄现场作业内容。.22【第三十九条】起吊或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周围、上下方、转向滑车内角侧、吊臂和起吊物下面,有人逗留或通过。23【第四十条】电力线路设备拆除后,带电部分未处理。24【第四十一条】未按规定开展现场勘察或未留存勘察记录;工作票(作业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均未参加现场勘察。24【第四十二条】不具备“三种人”资格的人员担任施工作业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25【第四十三条】票面(包括作业票、工作票及分票、动火票等)缺少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
7、签字等关键内容。25【第四十四条】重要工序、关键环节作业未按施工方案或规定程序开展作业;作业人员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已设置的安全措施。,26【第四十五条】施工方案由劳务分包单位编制。27【第四十六条】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含大修、技改等项目),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论证、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实施。27【第四十七条】在易燃易爆或禁火区域携带火种、使用明火、吸烟;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在易燃物品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28【第四十八条】货运索道超载使用。29【第四十九条】自制施工工器具未经检测试验合格。29【第五十条】使用金具U型环代替卸扣;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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