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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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齐河咏鑫塑业厂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建设单位(盖章):齐河咏位塑业厂编制日期:二。二三年六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齐河咏鑫塑业厂年产5000吨塑料颗粒项目项目代码2304-371425-89-01-65196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开发区向阳路北段兴安木业南200米地理坐标(116度45分OOO秒,36度48分57.599秒)国民经济行业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42-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废塑料加工处理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
2、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04-371425-89-01-651967总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面积(m2)35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文号:鲁政字200287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
3、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0997号)。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齐河开发区向阳路北段兴安木业南200米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内,所处地块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齐河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定位和准入条件,符合功能区划。根据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审200997号)关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M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项目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于境础施关环基设水资源开发及供给: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节约使用地表水,优先使用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符合。本项目不开采地下水,用水由齐河县经济开发区供水系统提供。区内企业废水经污水处
4、理设施处理后优先考虑综合利用,外排废水需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或相关行业标准,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经管网进齐河县污水厂统一处理。符合。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齐河县惠民水质净化厂处理。新入区企业不得再自行建设小燃煤(油)锅炉。符合。本项目生产热源由电提供,不建设小燃煤(油)锅炉。行业准入齐河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钢铁、造纸、建材、食品、化工、机电、物流七大产业。符合。本项目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废塑料加工处理)。本项目不属于禁止项目,符合准入条件总体布局开发区总体布局为“两心、三片、七区”的空间结构。“两心”即桑园赵综合服务中心、
5、焦斌次中心。“三片”为西部综合片区、中部工业物流片区和东部休闲居住片区。“七区”包括循环经济示范区、综合生活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民营工业园区、物流研发区、t金工业园区和休闲居住区。符合。本项目位于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综上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综上分析可知,项目建设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的要求。2、本项目与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符合情况见下表。表12本项目与鲁环审20225号相关审查意见符合情况鲁环审20225号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山东齐河经济严控“两高”项目管控,坚持执行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
6、、本项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塑料加工处理),不符合开发区发展建议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制度。属于“两高”项目。加强开发区空间管制。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合理布局新入区企业。本项目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内,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按照山东省化工项目投资管理规定山东省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区内化工项目管控。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建设。符合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鼓励企业不断改进高耗能工艺,持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降低碳排放强度。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产品不属于高能耗项目。符合经上表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齐河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
7、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鲁环审20225号)相关要求。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目前企业已在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并通过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确认,其项目代码为:2304-371425-89-01-6519672、“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依照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和关于印发V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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