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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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惠州中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新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惠州中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中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生产线新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1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3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项目审批(核准
2、/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3000环保投资(万元)80环保投资占比(%)2.67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面积(m2)4114.1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分类(GB“4754-2017)及第1号修改单中的C3981电阻电容电感元件制造、C3983敏感元件及传感器制造,根据发展改革委令2011第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
3、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产业类型不属于负面清单中规定的行业类型,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2、用地相符性分析本项目生产场所位于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官田大道45号3号厂房、5号厂房,根据其不动产权证(粤(2022)惠州市不动产权第3075195号,见附件3)可知,项目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银山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项目所在地块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是指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方面基本无干扰和无污染的工业的用地,项目属于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保证各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居民生活及生态环境基本无干扰、无污染
4、,符合一类工业用地要求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用地规划。3、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年修订)(惠市环2021l号),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年)的通知(惠市环202233号),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2类区。生活污水近期(即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前),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依托官田村生活污水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官田村水渠,接着汇入水鸭沟、西枝江;远期(即市政污水管网接通后),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良井镇生活污水
5、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沥河,接着汇入淡水河、西枝江。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西枝江自白盆珠水库大坝至惠州东新桥段水域功能为饮工农,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11类。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中未对官田村水渠、水鸭沟水域功能及水质目标做出规定。根据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环201114号),“各水体未列出的上游及支流的水体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以保证主流的环境质量控制目标为最低要求,原则上与汇入干流的功能目标要求不能相差超过一个级别。”因此,本报告建议水鸭沟水质目标定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
6、官田村水渠水质目标定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根据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大沥河水环境功能请示的复函(惠市环建函200717号),大沥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的要求。根据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粤府函(2014)188号)、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粤府函2019270号)、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报批稿),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惠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与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划相符。4、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相符性分析根据
7、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项目与惠州市“三线一单”对照分析情况序号惠府(2021)23号项目情况本项目是否满足要求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官田大道45号3号厂房、5号厂房,不位于2020年9月广东省人民政府报送自然资源部、生态是环境部版的惠州市生态红线范围内,因此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大气项目所在环境空气功能区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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