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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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干部容错纠错暂行办法第一条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好干部标准,进一步激励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奋发有为,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努力营造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开创各项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办法中国共产党问责办法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办法XX省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XX省鼓励改革创XX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省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厅机关、厅属各单位及其中行使公权力的人员。第三条容错纠错建立在党章党纪、宪
2、法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容错是包容应急管理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中发生的无意过失和探索性失误、错误,对这些失误、错误予以免责或者从轻、减轻处理,消极应付、不作为等行为不在容错范围内。纠错是纠正工作失误、错误以及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错误决定。第四条容错纠错工作实行一事一议,应当坚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坚持严格甄别,宽严相济;坚持着眼预防,及时纠错;坚持鼓励担当,激发活力。第五条容错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正确处理执行政策、严明纪律与调动和保护干部积极性的关系,历史辩证地分析履职尽责中的失误和偏差,综合考虑问题发生的背景原因、动机目的、政策依据、情节轻重和性质后果等方面因素,认真甄别、准确研判、妥善处置,坚持
3、“三个区分”的标准:(一)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二)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三)把为推动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警醒违纪者。第六条容错纠错工作由厅党委统一领导,厅机关党委(纪委)、人事处承担具体工作,负责受理容错申请、问题核实、认定反馈等工作,其他相关处室、单位协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第七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现失误或者错误的,视程度应当予以免责或者从轻、减轻处理
4、:(一)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中,出于公心、担当尽责的;(二)在贯彻落实厅党委决策部署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而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三)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理干部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四)在全面深化改革、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及创造性开展工作中,积极作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的;(五)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的;(六)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执行急难险重任务,积极作为、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工作时出现一定疏漏或引发矛盾的;(七)在服务群
5、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工作中,为提高效能、方便群众,出现一定程序瑕疵的;(八)在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亲清政商关系中,因着眼提高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推进流程再造,创新服务模式,进行事项容缺受理、要件容缺审核的;(九)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十)在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或者执行其他急难险重应急任务过程中,以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为重,突破常规和惯例应对处置,出现一定失误和损失的;(十一)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立足维护稳定和全局利益,积极主动破除障碍、打破僵局的;(十二)工作中因自然灾
6、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十三)在起草文稿、编发信息、公众号发布、调查研究等方面,因经验不足、考虑不周出现失误、漏洞或偏差的;(十四)其他失误、错误,但工作效果总体上有利于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十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符合容错的其他情形。第八条容错要结合行为性质、动机目的、时间节点、程序方法、错误原因、错误程度、社会评价以及损失挽回等情况,按照下列标准综合分析判断:(一)是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是“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实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以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为重,还是为个人、亲属、他人或单位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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