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治医院建设规范(试行)》和《北京市法治医院建设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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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法治医院建设规范(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法治工作力量第三章依法决策第四章依法管理第五章依法执业第六章依法监督第七章法治宣传教育第八章组织保障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法治建设,提升医院依法治理能力,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水平,增强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保障和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组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师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法治建设的通知(试行)(国卫办法规函2019914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各级各类医院(部队医院除外)。第三条本
2、规范所称的法治医院建设,是指医院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规范开展决策、管理、服务、运营,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第四条加强法治医院建设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将法治建设融入医院管理、服务、运行全过程,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为医院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健康北京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第五条医院应当落实本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通过法治医院建设,推动医院决策管理更加规范、规章制度更加完善、法治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法治工作
3、力量更加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有效、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医院运行更加合规稳健、医疗服务更加优质高效。第六条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市医院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法治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第二章法治工作力量第七条医院应当明确承担法治工作的机构或部门,其中,三级公立医院应当设立法治工作机构,可单独设立或与其他机构合并设立或在有关科室内设立,其他医院应明确法治工作机构。第八条法治工作部门(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承担法治医院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协调法治医院建设各项工作,组织落实法治医院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进行督促检查;(二)参与医院重大涉法事项决策;(三)
4、参与医院制度建设;(四)上报重大涉法事项;(五)组织进行合法性审核;(六)制定医院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七)开展案例评析,组织梳理法律风险点并制定预防及处理措施;(八)代理医院或配合外聘法律顾问参加诉讼和仲裁,组织为处理涉法纠纷和谈判提供法律意见;(九)联系管理医院外聘法律顾问,组织为医院各部门(科室)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十)承担医院交办的其他法治相关工作,配合完成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法治工作任务。第九条医院应当根据单位规模和工作量配备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其中,三级公立医院至少配备1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专职工作人员,其他医院明确至少1名专兼职法治工作人员。第十条
5、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三)具备一定的医学、法学、管理学等学科知识,熟悉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规章制度;(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及应变能力;(五)严格遵纪守法,无违法记录。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医院应当加强医法复合型人才培养,注重从内部选拔和培养法务人才。医院应当鼓励各部门(科室)人员到法治工作部门(机构)挂职、交流,增强法治工作力量,提升职工法治素养。公立医院在新招录法治工作机构人员时,应当优先招录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具有法学专业教育背景或具有法律工作
6、经历的人员。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并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选择适宜的法律顾问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提高医院依法处理各类事务、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医院可以由法治工作部门(机构)承担法律顾问职责,也可以聘请执业律师或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医联体及规模较小的医院,可以联合聘请法律顾问。第十三条医院聘请的法律顾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二)具有法学本科以上学历,律师应持有律师执业证,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三)熟悉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四)未受过刑事处罚,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
7、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纪律处分;(五)聘请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四条法律顾问根据医院需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一)重大决策、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的风险评估、法律论证、合法性及合规性审查;(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研究、论证;(三)诉讼、仲裁案件的调查取证,代理出庭;(四)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等法律咨询、论证;(五)参与医院章程制定;(六)参与伦理委员会的讨论、论证;(七)参与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查、洽谈;(八)参与医疗纠纷、医患矛盾的调解与处置;(九)参与涉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法律咨询、论证;(十)信访法律咨询;(十一)提供相关法律培训;(十二)聘请单位委托的其他工作。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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