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征.docx
《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征.docx(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附件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电力应急机制,规范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跨省跨区电力应急调度(以下简称应急调度),是指在非突发故障异常等紧急情况下,电力运行中出现保安全、保供应需求,在日前、日内阶段统筹全网资源进行优化互济的兜底调度措施。第三条当电力运行中存在安全风险、电力电量平衡缺口时,优先通过跨省跨区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等市场化手段配置资源和形成价格。当市场化手段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时,电力调度机构方可在日前、日内阶段组织实施应急调度。第二章组织实施第
2、四条应急调度的组织实施以不造成送出方安全风险、电力电量平衡缺口为前提。应急调度应避免常态化组织实施。各有关方面要妥善处置应急调度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存在电力运行安全风险,应立即停止应急调度,电力调度机构按职责依法依规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电力运行安全。第五条省级电力调度机构要根据本省(区、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求,综合考虑发电能力、需求预测、按规定留取合理备用、跨省跨区送电等因素,编制电力生产计划,以此计算电网安全裕度、平衡裕度,作为开展应急调度的边界。在保安全场景下,以安全裕度低于规定值作为启动的必要条件;在保供应场景下,以平衡裕度低于零作为启动的必要条件。同时存在保安全、保供应需求时,按照保
3、安全优先原则组织实施应急调度。第六条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按调度管辖范围和调度管理关系开展应急调度。省级电力调度机构根据本省(区、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要求,在满足启动必要条件时,可提出应急调度申请。在区域内资源能够解决问题时,区域级电力调度机构可在区域内省间市场化手段之后组织实施应急调度;本区域资源不能解决问题时,可将相关省级电力调度机构的申请转报国家级调度机构。国家级调度机构可根据转报的应急调度申请,在跨区市场化手段之后组织实施管辖范围内的应急调度。第七条应急调度应与市场化交易有序衔接,原则上以跨省跨区电力现货市场的报价、报量、交易路径等要素作为参考依据,应急调度电力电量不超过受入方在电力
4、现货市场或省间增量交易中申报且未成交的规模。第八条电力调度机构应对电网出现突发故障异常等紧急情况时实施的跨省跨区电力电量调整,不属于应急调度范畴。第九条国家电网、南方电网、蒙西电网间优先通过跨经营区市场化手段配置资源,当市场化手段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时,可根据需要开展跨经营区应急调度,由受入方向送出方提出应急调度申请,双方共同实施。第十条在综合运用市场化调节手段、应急调度等措施的基础上,若电力运行仍然存在保安全、保供应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可统筹考虑全国电力运行实际,立足保障民生用电和大电网安全,组织相关省(区、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对跨省跨区电力进行紧急调配。第三章价格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跨区 电力 应急 调度 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