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若干规定2025.docx
《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若干规定2025.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若干规定2025.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衡水市生态环境保护若干规定(2024年12月31日衡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5年3月27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衡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生
2、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人员,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鼓励和引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第四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公安、财政、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数据和政务服务、商务、工业和信息化、应急管理、水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气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第五条市人民政府根据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
3、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制定本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评估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作为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第六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以及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推行差异化监管。第七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依法执法,并采取下列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一)进入现场进行检查、勘察、询问、监测、采集样品、查阅和复制有关资料等方
4、式;(二)使用自动监测、遥感监测、分表计电、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远红外摄像等方式;(三)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监督检查方式。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第八条本市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用管理制度,依法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用车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等开展信用评价,并将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信用评价,不得收取费用。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对重点排污单位、重点用车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监管,采取相应的惩戒或者激励措施。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失信记分情况,对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差异化监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鼓励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的业主单位登录信用记录系统,查询执业情况,选择合适的从业单位和个人。第九条本市实施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依法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依法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如实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许可排放量、特殊时段禁止或者限制排放等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衡水市 生态环境 保护 若干规定 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