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委会印章管理使用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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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业委会印章管理使用办法文件编号:略发布时间:2025年1月23日为确保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印章保管和使用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切实维护业主权益,根据阳光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业主大会、业委会印章是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第二条无论各位委员同意与否,业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必须经过全体委员签字并留存意见记录。业委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同意并加盖业委会印章之时起生效;只加盖业委会印章
2、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委会的决定、决议。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决议自业主大会会议按有效票权数表决通过并加盖业主大会印章之时起生效;只加盖业主大会印章但未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决议。第四条只加盖业委会印章但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大会的决议。第二章印章的保管第五条业主大会印章委托甲地街道乙地社区党组织保管,并指定党组织负责人为印章保管人。第六条业委会印章可以由业委会保管,也可以委托甲地街道乙地社区党组织保管。由业委会保管的,指定业委会成员为印章保管人;委托社区党组织保管的,则指定党组织负责人为印章保管人,
3、业委会必须制定印章保管委托书(附3),并由指定的印章保管人签字确认。第七条印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印章丢失、被盗和被他人盗用。印章保管人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印章,更不能将印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第八条无论任何情形下,印章保管人均不得将业主大会、业委会印章交由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人等利益相关方保管,否则因此造成小区或业主的任何损失,均由印章保管人承担经济赔偿和连带责任。第九条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印章使用申请单(附1)、登记簿(附2)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第十条业主大会、业委会印章遗失的,印章保管人必须立即向业委会报告,而业委会应当向新城南街社区报告,及时登报申明印章作
4、废,并按照相关规定重新刻制业主大会、业委会印章。违反上述规定,印章遗失后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印章保管人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连带责任。第十一条印章保管人因特殊原因无法保管印章的,应将印章暂时交由业委会决议指定的专人保管,并作好印章交接记录。第十二条印章保管人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印章移交给业委会决议指定的专人,并作好印章交接记录。第十三条更换业委会印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印章及印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第十四条业委会换届选举的,印章保管人应在新一届业委会选举产生后的3日内,将印章及印章使用申请单、登
5、记薄、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于新一届的业委会,填写交接单,做好交接记录。新一届业委会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指定印章保管人,并做好相关材料的交接工作。第三章印章的使用第十五条使用业主大会、业委会印章的程序为:L印章使用人填写印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2 .印章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3 .印章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在申请单上签字;4 .印章保管人员在印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盖章事由,并由印章使用人签字、填写日期;5 .印章保管人员加盖印章;6 .申请单和加盖印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第十六条业主大会、业委会印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委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委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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