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不良事件管理制度1-3-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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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为更好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发生,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事件,提高医务人员风险意识,保障患者安全,达到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的目的,制定本制度。一、定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在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二、等级划分(一)I级事件(警讯事件):与患者自然病程无关的,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其范围包括患者意外死亡;与患者所患疾病无关的器官重大损害或功能永久丧失;手术错误,包括患
2、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二)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三)In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四)IV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未形成事实。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原则(一)I级和II级事件属于必须报告范畴,报告原则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1号)、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114号)执行。(二)In级和IV级事件报告具有主动性和非处罚性的原
3、则。1、主动性:医院倡导各科室自愿参与、主动报告不良事件。2、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处理要点对发生的任何不良事件,特别是对患者造成伤害的不良事件,要当机立断,及时补救,将可能造成的损害或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接到警讯事件报告后,院领导、相关责任科室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迅速组织和协调全院人力和物力资源,尽最大努力组织和减少事件所造成的伤害。五、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流程医院任何部门发生不良事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本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迅速组织处理同时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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