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助力汽车强国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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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助力汽车强国建设当前,全球汽车产业正在迎来重大变革,汽车制造与能源、数字等领域有关技术加速融合,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成为汽车产业发展的潮流和趋势,汽车正在从单纯的交通工具向移动储能单元、智能终端和数字空间转变。如果说汽车产业革命的上半场是电动化,那么下半场就是智能化和网联化。世界主要国家都非常重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并将其作为汽车创新发展的重要赛道,因此,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竞争十分激烈。发展智能网联汽车对于创新驾驶和体险场景、提升驾驶便利水平、提高交通出行效率、降低交通运行成本、保障公路交通安全、推进交通节能减排、提高交通普惠性和公平性等均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新能源
2、汽车产业发展已走在世界最前列,应加强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前瞻性布局,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与瓶颈制约,推动我国由汽车大国向汽车强国迈进。一、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面临的挑战近年来,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迅猛,在车联网先导区、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双智”试点城市等国家试点试验政策的支持下,我国汽车企业围绕智能化、网联化加速开展技术创新、业态创新,已形成了Robotaxi.RobObUs、无人配送、港口码头及高速公路无人运输、自动环卫车、无人安防巡逻等各类试脸场景,1.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自动驾驶正加速从试验层面向商业化层面落地。总体看,全球智能网联汽车以中美两国发展最具代表性,我
3、国目前已逐渐达到与美国并跑的水平。但从推动智能网联汽车更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来看,其发展中还面临一些挑战。(一)顶层法律制度尚不完善我国现行汽车、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以人为驾驶主体,智能网联汽车以自动驾驶系统为驾驶主体,导致现行的法律法规与智能网联汽车应用存在诸多不适用的地方。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车辆驾驶负责对象限定为人,禁止车辆自动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在第一百五十五条中专门增设自动驾驶条款,但并未明确具有自动驾驶功能但不具备人工直接操作模式的汽车上道路通行的,应该采取何种管理方式。再比如,道路运输条例规定从事客运和货运服务,须有合格驾驶员证并获得客货运许可,但自动驾驶汽
4、车不符合该规定,无法从事商业运营。目前一些发达国家在自动驾驶立法方面走在了前面。例如,2022年3月日本通过了道路交通法修正案,允许可远程监管的1.4级自动驾驶公交车在公共交通网较弱的地方按指定线路行使;2022年8月欧盟发布关于全自动车辆自动驾驶系统(ADS)型式认证的统一程序和技术规范;美国已有40多个州颁布了自动驾驶相关法律和行政命令,支持自动驾驶测试与应用。相比这些国家,我国在自动驾驶方面的立法行动稍显滞后,对自动驾驶系统的合法地位、人类驾驶员与自动驾驶系统的责任划分标准和处置机制、自动驾驶系统的等级评价认证体系及自动驾驶汽车市场准入等还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二)政级制度设计还需创新随
5、着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从测试和示范应用阶段逐步转向规模化部署阶段,现有政策之间与该产业的突破性发展之间的匹配性适用性存在一定差距,我国相关部门亟待对涉及智能网联汽车的管理和规制政策进行调整。第一,自动驾驶汽车入市销售较难。我国对机动车产品入市实施准入管理,自动驾驶汽车无准入标准,无法列入汽车产品目录并在市场上销售。我国2017年12月出台的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提出要制定约269个标准,但截至目前大部分标准仍处于预研或报批阶段。2021年7月出台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提出要加强数据和网络安全管理、规范软件在线升级、加强产品管理,但决定汽车入市的技术审查、关键标准
6、、准入管理等关键环节仍待探索。从美国的政策来看,美国在制度完善前,对新技术实行准入豁免制度。如2019年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豁免Nuro公司执行挡风玻璃、后视镜和倒车影像等标准;2022年3月美国出台无人驾驶汽车乘客保护规定,不再要求配备方向盘、制动或油门踏板筝传统装置,标准上的调整为自动驾驶汽车打开入市之门。第二,自动驾驶汽车不能登记上牌。2021年我国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首次将自动驾驶汽车纳入管理,规定进行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需要上路行使的,须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在指定时间、区域、路线上进行,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但对于自动驾驶正式民用或商用时,如何挂牌并无相关规定,处于
7、制度空白。美国的车辆登记管理由各州机动车管理局负责,只要符合NHTSA标准,或取得豁免的车辆,均可通过合法申请注册登记程序实现民用或商用。第三,自动驾驶汽车须配备安全员。2021年我国印发的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规范(试行)要求自动驾驶车辆必须要配备驾驶安全员,在车内监控车辆运行及周围环境和采取应急措施,如发生交通违法行为时,将依法处理安全员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按照国家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标准,达到1.4级(高度自动驾驶)、1.5级(完全自动驾驶)的车辆可由系统自动驾驶。但截止目前,因缺乏上位法律依据,自动驾驶车辆不能去掉安全员,顶多允许主驾位无安全员、副驾位有安全员”。美国已允许自
8、动驾驶不配方向盘和刹车踏板,多数州已经开始进行无驾驶员的道路测试和商业运营。第四,自动驾驶汽车还未进行商业化运营。2020年我国发布的关于促进道路交通自动驾驶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自动驾驶载货运输服务、稳步推动客运出行服务,研究制定自动驾驶客运出行发展行动方案等。但目前全国仅有少数特定城市允许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段以特定数量的自动驾驶汽车开展出租汽车、城市公共汽车等商业化试运营,总体试验规模较为有限。美国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开展较早,如美国加州公用事业委员会(CPUC)启动有人和无人驾驶两类试点,允许提供客运服务、合乘服务并收费,2022年4月CPUC就曾向CrUiSe等公司发放了无人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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