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科技创新主体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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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河区科技创新主体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聚焦科技发展全过程,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通科技产业化路径,完善雨林式科技创新体系,建设高水平科技产业创新轴策源区和动力源。按照“种子期初创期一成长期一成熟期“四个发展阶段,构建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梯度培育体系,结合天河区实际,特制定本政策措施。一、种子期(一)组织开展概念验证。打造“1+N”概念验证中心体系。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围绕天河区重点产业方向,与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协同,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技术及商业可
2、行性验证、工程样机制造、产品定型、小批量试制等概念验证服务的新型载体,对上一年度获得“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一年度认定为区级概念验证中心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年度对概念验证中心开展绩效考核并予以补助。市、区两级概念验证中心同一年认定不重复奖励,同一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每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二)支持优秀大学生创业。近三年以高校学生身份获得市级以上创新创业赛事(国家、省市级职能部门及龙头企业等主办)三等级奖及以上获奖荣誉的个人或团队,鼓励落户创业,对入驻天河成果转化基地或“天河优创”上榜孵化器的
3、获奖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支持,每年支持名额最多不超过100家。(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二、初创期(三)提升孵化育成能力。打造“1+N”成果转化基地体系。鼓励科创载体加强孵化育成服务、助力初创企业发展壮大,每年给予每个上榜“天河优创的孵化器10个入驻企业成长奖励名额,对其当年入驻企业中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近三年累计获得200万元以上市场投融资,且上一年营收增长20%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企业所在孵化器获得“天河优创”领航、先锋、新锐称号划分奖励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支持。(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支持科创载体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打造特色示范园区,
4、对上榜“天河优创的标杆产业载体,分行业、分领域每年支持不超过10家,每家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鼓励“天河优创”孵化育成载体参与共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基地,提供不少于100o平方米的低成本办公空间,授予“天河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基地(牵头单位:区科工信局)(四)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对申报周期内获得中国专利奖、中国外观设计奖的,给予一次性资助,金奖、银奖、优秀奖每项资助分别最高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15万元;获得广东省专利奖、广东省外观设计奖的,给予一次性资助,金奖、银奖、优秀奖每项资助分别最高不超过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牵头单位:区市
5、场监管局)支持开展商标培育工作,对新获得驰名商标保护,并在本区实施产业化的,每件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扶持;对新纳入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每件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一次性扶持;对新获得知名商标品牌评价证书(AAA级或以上)的,每件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扶持。(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高校、科研院所在申报周期内转让、许可其发明创造的专利成果达到50件(次)以上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扶持。(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鼓励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重点园区等开展产业规划或企业经营、研发活动类专利导航。对相关专利导航项目,经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扶持,按照实际支出成本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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