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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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农田建设项目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项目名称:项目地点:委托人:监理人: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委托人(甲方):监理人(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建设工期或周期:其他: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2款赋予的规定一致。四、总监理
2、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联系方式:O五、监理酬金1 .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 .合同价格形式:o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届满时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完毕的,合同期限顺延至履行合同义务完毕之日止。七、双方承诺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订立地点:O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九、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执一份,
3、乙方执一份。委托人:(公章)监理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1 .定义与解释1.1 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项目”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项目。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
4、,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 “承包人”是指在项目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8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
5、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9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0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ll“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2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3 “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4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
6、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1.2 解释1.2.1 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2)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适用于招标工程)或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5)专用条款及附件;(6)通用条款;(7)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
7、改、澄清的文件、招标图纸、答疑纪要、工作量清单及总说明等);(8)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 .监理人的义务2.2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9号)和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执行。2.2.1 监理范围:指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2.2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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