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水利专业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docx
《宁波市水利专业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波市水利专业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docx(40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宁波市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充分激发水利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客观公正地评价水利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科学、合理、规范的做好职称评审工作,依据省市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一条评审依据(一)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8)4号)。(二)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党办2019)74号)。(三)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四)浙江省人力
2、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意见(浙人社发(2018)128号)o(五)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63号)o(六)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和评审规则的通知(浙水人(2023)23号)。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从事水利规划设计、技术开发、建设管理、施工管理、运行管理、行业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O(一)规划设计主要从事水利规划、勘测、设
3、计、咨询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技术开发主要从事水利工程技术服务、试验测试、检测监测、应用开发、信息化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建设管理主要从事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咨询)、监理、质量与安全监督、工程概(预)算、招标代理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四)施工管理主要从事水利工程施工、维修、设备安装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五)运行管理主要从事水库、水闸、泵站、堤防、水电站、水厂、管道等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六)行业管理主要从事防洪防台抗旱、水文、水资源、河湖管理、农村水利、供排水、水土保持、水利法规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条申报对象下列对象可申报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
4、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一)宁波市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技术开发、建设管理、施工管理、运行管理、行业管理等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二)档案不在宁波,但在我市工作并由现工作单位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或企业总部在宁波,派驻或任命到外地分支机构,在外地缴纳社保的水利专业技术人才。(三)学历经认定并从事水利专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和在我市合法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外籍人员。第四条申报条件(一)基本条件1.思想道德。申报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注重发挥传帮带作用。2 .信用评价。经浙江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平台信
5、用核查,如果核查到列入“失信黑名单”的申报人员,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取消申报资格。3 .年度考核等次要求。申报水利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近4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申报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近5年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高技能人才应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4 .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并达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应学时规定。与所评职称专业相关的技能培训、技能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视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5 .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定,相关
6、工作应符合国家、省评聘有关规定。6 .业务考试。所有申报评审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参加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业务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申报评审,考试成绩3年有效。(二)工程师申报条件1 .申报水利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水利专业助理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后,实际聘任水利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3)不具备前项规定的学历和资历,但按本实施办法评审条件及量化评分标准,自评分达到规定分值并
7、经两名水利高级工程师实名推荐、且通过水利中级评审专业委员会复核通过的。4)获得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5)原聘任非水利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实际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可申报转评水利中级技术职称。2 .符合下列标志性业绩之一的,不受资历条件限制,经两名本专业高级工程师推荐,可直接提交宁波市水利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1)在水利专业领域研究或技术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省科学技术奖和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奖人员或二等奖的前五名完成人或三等奖的前二名完成人;浙江省水利科技创新奖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宁波市水利专业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宁波市 水利 专业 工程师 职务 任职 资格 评审 工作 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