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前湾新区37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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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波前湾新区37号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2023年11月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宁波前湾新区37号区块浙江省宁波市前湾新区十二塘围区内项目性质公益性()经营性()用海面积36.8834ha投资金额万元用海期限50年预计就业人数/人占用岸线总长度Om临近土地平均价格万元ha自然岸线om预计拉动区域经济产值/万元人工岸线Om填海成本万元ha其他岸线fm海域使用类型工业用海-其他工业用海新增岸线Qm用海方式面积具体用途建设填海造地36.8834ha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摘要1、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宁波前湾新区37号区块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区内,该区块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
2、案已获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35号)。宁波前湾新区37号区块拟用于建设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出让区块用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工业用海其他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建设填海造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杳、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出让区块用海的海域使用类型为:”工矿通信用海-工业用海”。宁波前湾新区37号区块宗海总面积为36.8834公顷,其中宁波前湾新区37号区块(37-1)用海面积34.4730公顷,宁波前湾新区37号区块(37-2)用海面积2.4104公顷,出让期限为50年。出让区块在十二塘围涂工程内实施建设,不占
3、用岸线。2、用海必要性出让区块拟用于建设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项目建设是宁波前湾新区智能制造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宁波前湾新区区域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带动产业链发展;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湾新区分局出具了该地块的规划条件,项目建设十分必要。该项目位于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关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海域海岛函(2020)35号)范围内,根据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区域规划布局调整情况说明,出让区块属于工业用海区;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宁波杭州湾新区十二塘区域(兴慈四路至兴慈七路段)控制
4、性详细规划(调整稿)等规划要求。出让区块位于十二塘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区域内,本次出让区块实施后可为新区的发展提供工业用地36.8834公顷,海域出让十分必要。3、资源生态影响出让区块位于宁波前湾新区十二塘围涂工程内,属于已填成陆区,外侧的十二塘海堤已于2015年建成,防潮标准为200年一遇,围区内基本丧失海域自然属性。受已建十二塘海堤阻隔作用,出让区块与外侧海域无水体交换,无潮流场运动及水动力作用,本次出让区块出让后不涉及在围堤外侧实施填海或新建涉海构筑物,故本出让区块用海不会对围区外侧海域水动力环境产生影响。出让区块位于已形成的十二塘围区内,出让后不涉及海上施工内容,因此.后续具体落户项
5、目实施不会对围区外侧海域的生态产生影响。出让区块用海建设实施造成的海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价值约为17.39万元/年,造成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价值为430.73万元。4、利益相关者出让区块的利益相关者为十二塘大道、水韵路、水慧路用海单位。5、国土空间规划符合性出让区块位于历史围填海处置区、海洋发展区,不涉及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依据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出让区块所在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为杭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经分析出让区块用海符合杭州湾工业与城镇用海区的主导功能定位,满足其海域使用管理要求和海洋环境保护要求,且不会对周边海洋功能区造成不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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