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州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
丰州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和农村稳定,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泉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针对我镇突发事件的特点和种类,制定本预案。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本辖区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林地火灾等。(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通常划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II级(重大突发事件)、In级(较大突发事件)和IV级(一般突发事件)。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全镇甚至全市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需要省、市各级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区域内各方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的紧急事件。II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全镇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全市、相关单位力量和资源进行联合处置的紧急事件。In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辖区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需要调度较多部门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紧急事件。IV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只需要调度较少部门的力量和资源就能够处置的事件。1.4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分类管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快速反应,靠前处置;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依靠科技,协同应对。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本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本预案指导全镇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1.6 应急预案体系全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1)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预案是镇政府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总体计划和程序规范,也是指导各村、各单位编制各类预案的依据。(2)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镇政府及其有关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某几种突发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数个单位职责的应急预案。(3)突发事件单位应急预案。单位应急预案是镇政府有关单位根据镇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单位职责为应对突发事件制定的预案。(4)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主要由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结合各单位特点制定的相关方面的应急预案。(5)大型活动应急预案。主要是针对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中易发的突发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以上各类预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补充、完善。2应急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镇政府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成立以镇长为主要负责人、镇党委副书记为分管领导、各村书记及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社会治理办公室。各村、各单位应急领导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予以确定。2.2 办事机构丰州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全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履行应急值守、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和服务监督职责,实现应急处置快速反应,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内设后勤保障组、信息处理组、专家领导决策组、监督检查组。其中后勤保障组负责包括人力资源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治安维护、通信保障、科技支撑等应急保障;信息处理组负责:(1)各村信息员上报的预警和应急信息汇总,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度,按照“关口前移,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开展好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风险隐患信息数据库,落实综合防范处置措施,实行动态监管。(2)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制度、监控制度,确保预警信息发布规范有序。(3)应急预警或应急信息整理分析后及时报告专家领导决策组和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为领导科学判断提供准确信息。(4)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做到在突发事件的第一时间向新闻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增强公众信心,维护政府形象。及时掌握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情况,引导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公正地报道突发事件,为事件处置、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专家领导决策组由镇聘应急管理专家和镇应急管理小组领导组成,根据现场情况做出决策,指挥现场处置。监督检查组负责对辖区内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信息网络畅通、应急保障准备充分、应急人力到位。2.3 指挥机构2.3.1 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整合和规范全镇与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有关的领导小组、指挥部等,建立健全各类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各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分别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专项和单位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镇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及时向镇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负责相关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2.3.2 现场指挥部对发生的一般(IV级)以上级别的突发事件,根据处置需要可设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或分管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领导或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及事件主管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及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确定应急救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安全措施;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有关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负责对事态的监测与评估。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实际需要,下设办公室和若干行动小组,具体负责承办相关工作。2.4 专家咨询机构组建专家队伍,切实发挥专家组在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作用,各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和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各类专业人才库,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3预防与预警机制3.1 预测与预警各村、各单位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各村、各单位都要建立信息联络员,做到信息网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全镇内无缝隙覆盖。开展风险分析,如有发生地突发事件或预警立即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3.2 预测预警系统各村、各单位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由指定信息联络员核实并及时上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3.3 预警级别和发布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确定预警级别,主要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n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突发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部门等。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4应急处置4.1 信息报告各村、各单位要及时掌握突发事件信息。一般(IV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如实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并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特殊情况下,事发地有关单位值班人员可直接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对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较大(In级)以上级别的一般突发事件,也要及时向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要简明、准确,应包括以下要素:信息来源、事发时间、事发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必要时要随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对接报的11I级(较大突发事件)或IV级(一般突发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在2小时以内如实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对接报的I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II级(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向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对个别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市政府报告的突发事件,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在接到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将市领导的批示意见及时传达给有关村和部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4.2 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指挥应急队伍和有关单位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按照有关预案的规定,确定或预测事件类型、危害程度和可能达到的级别,及时向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先期处置的主要任务是开展警戒、疏散群众、救治伤员、排除明显险情、控制事态发展等工作。4.3 分级响应一般突发事件(IV级):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必要时,可请市级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派员赴现场进行指导,或派出救援力量和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处置。较大(In级)突发事件: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突发事件: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实施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4.4 基本应急(1)当确认突发事件即将或已经发生时,事发地和有关单位应立即做出响应,按照“统一指挥、属地为主、专业处置”的要求,成立现场指挥部,指挥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和医疗急救等单位应急队伍先期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和帮助群众开展防灾、减灾和救灾工作。(2)现场指挥部应维护好事发地区治安秩序,做好交通保障、人员疏散、群众安置等各项工作,尽全力防止紧急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随时向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同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确定现场应急事件处置方案。(3)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各相关单位,应立即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专项预案分工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4)镇政府或有关突发事件专项指挥机构,依据突发事件的级别和种类,适时派出专家顾问组,共同参与事件的处置工作。专家顾问组应根据上报和收集掌握的情况,对整个事件进行分析判断和事态评估,研究并提出处置措施,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5)现场指挥部应随时跟踪事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并可能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应立即向上级应急管理机关报告,请求协助调配其他应急资源参与处置工作。同时向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区通报有关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出预警。(6)与突发事件有关的各单位和部门,应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件处置的相关部门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基础资料,尽全力为实施应急处置、开展救援等工作提供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