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玄武玄盛NO.2021G24C地块“820”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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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玄武玄盛N0.2021G24C地块“820”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22年8月20日16时20分许,南京玄武玄盛NO.2021G24C地块项目工地,在1#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机”)安装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塔机倒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675万元人民币。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市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事故救援、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南京市政府批准成立了南京玄武玄盛NO.2021G24C地块“820”较大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
2、故调查组”),市应急管理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以及玄武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负责事故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市纪委监委参加,并聘请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专家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阅资料、询问当事人、专家论证、技术鉴定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调查认定,南京玄武玄盛NO.2021G24C地块“820”较大起重伤害事故是一起因塔机连接销轴未全部安装、违规设计生产过渡节、相关安全
3、责任不落实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和相关单位概况1 .事故发生单位情况(1)江苏庞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庞源”),塔机安装单位。成立于2009年12月31,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葛塘街道和鑫路37号,法定代表人:檀某某。经营范围包括建筑设备、机械设备租赁、安装等。(2)张家港市中联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中联”),过渡节(俗称调整节)生产单位。成立于1999年1月23日,住所:张家港市常阴沙珠江路19号,法定代表人:董某某。经营范围包括矿山机械、建设机械、石油化工机械制造、销售等。(3)上海泾东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泾东”),
4、施工总承包单位。成立于2005年6月29日,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钦州路201号443室,法定代表人:张某甲。经营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市政、水利、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装修装饰等。(4)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衡监理”),监理单位。成立于1994年6月24日,住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1幢8楼,法定代表人:张某乙。经营范围包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市政在可行性研究、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建设监理和技术咨询等。2 .事故相关单位情况(1)南京玄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玄盛”),建设单位。成立于2021年7月6日,住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南路51
5、号1栋,法定代表人:戴某某。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等。(2) 土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力建设”),桩基施工单位。成立于2008年1月29日,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所街116号711室,法定代表人:余某。经营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施工等。(3)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建机”),塔机制造单位。成立于2001年12月8日,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泾朴路11号,法定代表人:杨某某。经营范围包括工程机械、建筑机械等。3 .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站”),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6、准及经审查的工程设计文件,对南京市市级及以上立项的房屋建筑工程实体质量、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实施监督。(二)事发项目基本概况1 .南京玄盛NO.2021G24地块项目概况南京玄盛NO.2021G24地块位于南京市玄武区红山新城,东至北苑东路、南至规划大壮观路、西至恒嘉路、北至华飞路,总占地面积约14.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3万平方米。G24地块又分为ABCDEF六个子地块,其中涉事C地块位于项目东南侧,主要为办公及商业,总建筑面积约13.05万平方米。2 .合同签订情况(1)桩基施工合同。2022年4月,南京玄盛与土力建设签订NO.2021G24地块项目(C地块、F地块C段)桩基工程
7、施工合同,合同范围为现场和图纸范围内的钻孔灌注桩、锚杆桩。双方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2)总承包施工合同。2022年7月,南京玄盛与上海泾东签订NO.2021G24地块项目C地块、F地块B段、F地块C段总承包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3)塔机安装合同。2022年7月,土力建设和江苏庞源签订塔机安装合同,合同范围为土力建设在工程中使用的塔机委托江苏庞源进行安装。双方同时签订机械设备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4)监理合同。2021年9月,南京玄盛与中衡监理签订南京玄盛G24项目ACF地块监理合同,合同范围为G24项目ACF地块
8、所有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5)过渡节采购合同。2022年8月,江苏庞源与张家港中联签订过渡节采购合同,双方约定由张家港中联向江苏庞源提供7528塔机过渡节一节,并提供产品制造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三)塔机安装情况上海泾东作为塔机的实际使用单位,使用土力建设施工许可证办理塔机安装手续,并于2022年8月开始对涉事塔机进行安装。1 .G24C地块塔机安装情况G24C地块计划安装5台塔机,现场编号分别为:1#、2#、3#、4#、5#(见图1),安装形式为独立式,后期转为附着式(3#、4#、5#为独立式),基础全部采用预埋支腿混凝土格构柱基础。图IC地块塔机安装分布图涉事塔机为现场1#塔机,位于地块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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