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3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常平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根据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东府2023)21号)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活动。本细则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包括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或称股份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经联社”)和股份合作经济社(或称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经济社”)。本细则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资
2、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属全体股东所有。第三条集体经济组织在村党组织的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监督下,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四条集体经济组织应自觉接受市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并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应作为农村干部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农村量化考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镇农林水务局负责指导全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细则的规定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监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第六条镇农林水务局代表镇人民政府
3、具体指导监督全镇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预决算管理、收益分配统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股权管理、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交易和换届选举等工作。镇党建工作办指导村党组织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加强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作风整顿,对不称职农村干部进行组织处理;指导农村干部薪酬管理,制定村级农村干部退休(离职)待遇标准,核定离职、退休干部薪酬;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制定“1+9”村级组织运行工作制度。镇审计办负责全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定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专项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集体经济组织相关重大事项审查等工作。第七条集体经济组
4、织应当成立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监事会等管理机构。第八条股东大会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股东或户代表组成。股东大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十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提议,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九条下列事项由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大会决定:(一)制定、修改组织章程;(二)选举、罢免股东代表;(三)审议、决定本组织的合并、分立和解散;(四)审议本组织总体的土地承包,土地征收和收储的集体收益分配、资产产权量化折股、股权配置、农民公寓建设与配售等方案,超出股东代表会议权限的投资、借款、担保、集体资产产权变更等事项;(五)其他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股东大会可以
5、直接决定由股东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也可以授权股东代表会议决定前款(一)至(三)项以外的其他事项。股东大会向股东代表会议授权,可采取召开股东大会限期授权或在组织章程载明长期授权等方式进行。召开股东大会限期授权的,应形成书面表决材料,授权时间不得超过本届股东代表会议任期。在组织章程载明授权的,授权时间需在章程的有效期内。经联社股东大会表决的重大事项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决策事项按照党组织提议、党组织和理事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四个程序依次开展,并将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经济社股东大会表决的重大事项,由理事会商议、股东大会决议依次开展,并将决议及实施结果公开。第十条股东代表会议代表由
6、股东推选产生。经联社股东人数在500人以下的,股东代表应占5%左右,不得少于20人;股东人数500-1500人的,股东代表应占4%左右,不得少于30人;股东人数1500人以上的,股东代表应占3%左右,不得少于50人,可按比例由各经济社股东推选产生。经济社股东代表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3%,人数不得少于15人。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会议决定:(一)审议和通过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二)表决通过接待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误工误餐补贴、加班补贴等开支制度、非“两委”干部的理事会成员及其他人员薪酬方案等管理制度;(三)表决通过10亩以下(含10亩,下同)土地所有权变更,建设用地和10亩
7、以上(不含10亩,下同)农用地使用权的出租和出让;(四)表决通过占本集体经济组织总资产二分之一以下的投资或集体资产产权变更事项;(五)表决通过资产经营和预决算方案,下属单位设立和注销,经联社IooO万元、经济社500万元以下借入款项、担保事项,经联社50万元、经济社1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借出款项、坏账核销,应收款项减免;(六)表决通过原值50万元以上的资产发包、出租等交易项目,经联社合同标的总额50万元、经济社合同标的总额10万元以上的合同签订及其条款变更;(七)表决通过超出理事会决策权限的项目投资、工程招投标、长期及固定资产报废、日常开支等事项;(八)表决通过股东大会授权事项;(九)法
8、律、法规、规章、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项中的日常开支是指纳入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会计科目核算的日常经营性开支以及公益福利费用、干部报酬等日常非经营性开支。第十二条理事会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常务决策和管理机构,负责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理事会成员为37人,应在村党组织的指导下,由股东代表会议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或罢免。理事长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理事会的主要职责是:(一)筹备、召开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执行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的决议,向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作工作报告;(二)起草、执行年度财务预算、收益分配方案等;(三)代表本组织聘任和解雇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常平镇 农村 集体 资产 管理 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