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个人独资企业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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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第3章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知识点知识点】1.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2.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3.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技能点技能点】1能运用所学的知识设立一个人独资企业 2能处理个人独资企业经营管理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和解散变更和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管理及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主要内容主要内容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第一节第一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一)概念(一)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
2、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二)特征(二)特征1.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2.2.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资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个人独资企业的全部资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3.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责任。4.4.个人独资企业的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
3、式个人独资企业的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灵活。5.5.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二、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独资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国家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企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1999年年8 8月月3030日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过,并于20002000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
4、人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投资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有必要的从业人员第二节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和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和解散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登记(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登记1.提出申请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文件:提交下列文件: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主要是身份证、户籍证等证投资人身份证明,主要是身份证、户籍证等证明材料;明材料;企业生产经
5、营场所使用证明,如土地使用权证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土地使用权证明、房屋产权证等;明、房屋产权证等;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合法证明;的委托书和代理人合法证明;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2.工商登记工商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条件的预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3.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1.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 个人独资
6、企业存续期间,投资人姓名或居所、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企业名称及企业分支机构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十五日内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解散与清算二、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解散与清算2.2.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解散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1)投资人决定解散;(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应当进行清算。(
7、1)确定清算人和公告债权人。)确定清算人和公告债权人。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2)财产清偿
8、顺序。)财产清偿顺序。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款;其他债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3)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清算期间对投资人的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清算期间,规定,清算期间,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目的无关的经营活动。在个人独资企业债务个人独资企业不得开展与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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