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区实施“金秸秆工程”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补政策(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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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博望区实施“金秸秆工程“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补政策(征求意见稿)为切实抓好我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充分调动村集体和种植大户参与推进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积极性,推动秸秆产业化利用增值,根据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马鞍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马鞍山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马农秘号(2021)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一、奖补对象奖补对象为本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镇平台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秸秆离田企业、秸秆综合利用主体。二、奖补类型、范围及标准(一)秸秆类型:水稻、小麦、油菜、玉米秸秆。(二)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范围:秸秆离田、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建设、秸秆收储
2、机械购置、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及其他秸秆综合利用企业。三、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标准(一)秸秆离田奖补。支持镇平台公司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组建收储主体,与试点村【见附件1种植主体签订秸秆离田协议,并完成年收购秸秆6000吨以上任务的,按照50元/吨标准给予奖补(其中支持试点村开展秸秆离田服务,按照5元/吨标准用于工作经费)。每个镇最高补助资金不超过30万元。(二)秸秆标准化收储点(中心)项目奖补。对新建秸秆收储量(能力)达IOoO吨(含100O吨)以上的标准化秸秆收储点,按照(皖农科2020)183号)文件执行,总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单个收储点(中心)奖补不超过80万元,对同一主体新建多处标准化收
3、储点(中心),按照上述标准实施奖补。对与镇平台公司合作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临时租用场地或临时性平整场地(签订季节性场地使用5年或5年以上协议)用于临时收储秸秆,且收储量达1000吨以上的,给予每处2万元补助。(三)秸秆收储机械奖补。支持镇平台公司组建秸秆收储合作社,村集体以秸秆收储机械入股分红,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购置收储机械(打捆机、搂草机、叉车等)优先给予农机购置补贴。(四)秸秆利用企业运输补贴。对本区域内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含秸秆编织等),在试点村年综合利用超过2000吨以上的,超过部分给予20元/吨的秸秆运输费补助(从临时收贮点运输至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每个企业最高补20万ye(五)秸秆产
4、业化利用项目奖补。执行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马鞍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马鞍山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马农秘号(2021)48号),对经市、区认定的年度利用秸秆500吨(含500吨)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申报条件及申报名录见附件2),根据实际利用水稻、小麦、其他农作物(油菜、玉米等)秸秆量,分别给予60元/吨、48元/吨、36元/吨的补贴。为鼓励企业多利用秸秆,在原有奖补基础上,对超出1万吨部分提高10%,超出3万吨部分提高30%.超出5万吨部分提高40%、超出10万吨部分提高60%。资金按省4:市3:区3配套执行。四、奖补程序(一)秸秆离田奖补。秸秆离田补助由实施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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