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报批稿)编制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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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标准农业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编制说明(报批稿)标准起草工作组二。二五年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强制性标准农业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编制说明(报批稿)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标委发(202049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光辐射安全技术规范等2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下达了农业机械安全技术规范(计划号为20203573-Q-339)国家强制性标准修订计划。本标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339)组织起草并归口,委托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01)执行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雷沃重工
2、股份有限公司、约翰迪尔(天津)有限公司、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等,本标准计划于2022年完成。2起草过程修订计划项目下达后,按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归口单位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的技术人员成立标准起草工作组,研究和制定了标准编制工作方案,并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要求开展起草阶段、征求意见阶段的各项工作。起草阶段:按照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排的研制计划,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组织骨干企业成立了起草工作组。2020年12月起,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根据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作安排,组织骨干企业成立了起草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均为长期从事
3、农业机械产品生产、设计、检测、标准化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标准化工作。工作组成立后,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了内部分工及进度要求,责任落实到人,进行调查研究,并开展了广泛的调研,初步确定了本标准涉及的主要内容。为规范农业机械产品的使用安全性要求,起草工作组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和目前我国国内机械类安全标准要求和农业机械现有标准的安全要求和下一步管理需求,参考了ISO4254农业机械安全系列标准和欧盟2006/42/EC机械产品的健康和安全指令的技术要求,确保标准的技术要求与国际标准保持同一水平。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农业机械安全技术规范初稿。形成农业机械安全技术规范初稿后,
4、为体现标准修订的科学、公开与公正,标准起草工作组人员对农业机械骨干生产企业、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有关农机检测试验人员的意见和实地调研,充分考虑了不同农业机械产品使用特点,以及不同农业机械产品与其他标准的协调一致。2021年6月30日、2021年12月22日,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标准工作组以及有关部门、单位、团体先后两次召开了工作组的强制性标准研讨会和标委会内部的研讨会。按照会议的研讨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农业机械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金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2023年1月31日到2023年8月16日,农业机械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在“全国标准信息公
5、共服务平台”公开征求意见。到截止时间为止,共收到1个单位的一条询问相关条款的询问条款解释的意见。秘书处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回复。2023年12月在全国农机标委会年会上,结合历次会议中多位专家和全国农机标委会委员提出整合后的农业机械安全技术规范由于涉及产品种类众多,规定不同细分种类的产品安全要求的层次和内容差异大,难以实现在同一个标准中将涉及强制性安全要求的全部产品有效协调、统一表述,整合的标准不具备可操作性。同时,部分安全风险小的产品不需制定强制性标准规定其安全要求。会议一致认为将各类农业机械安全要求整合为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标准不可行,应基于农业机械的主要类别制定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将标准名
6、称变更为农业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并且原计划的整合修订20项标准变更为修订GB10395.12009o2024年3月,全国农机标委会将相关情况报告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机械工业联合会等标准化管理部门,按照2024年5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强制性标准推进会的要求,标委会秘书处整理形成了农业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相关材料。征求意见阶段:2024年5月23日标委会秘书处以农机标委2024017号报送函上报了农业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征求意见稿及相关材料,并提出向以书面形式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农业农村部实施监督管理部门征求意见的建议。同时,以农机标
7、委2024022号报送函报送了农业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等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2024年X月X日,工业和信息化部XX司以XX号文件向市场监管总局和农业农村部征求了意见。截至2024年12月01日完成意见处理工作。共收到1个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提出的8条意见或建议,采纳4条,不采纳3条,部分采纳1条。2024年9月30日-2024年11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官网对农业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公开进行了征求意见。同时标委会秘书处在国家标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上发起了强标的征求意见公示和通报流程。截至2024年12月01日完成意见处理工作。共收到1个单位(农业部农产品
8、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提出的8条意见或建议,采纳4条,不采纳3条,部分采纳1条。2024年12月09日根据相关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工作组继续修改、完善,形成了标准送审稿及其编制说明,并提交标委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审查阶段: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3-12月14日在北京召开了农业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标准审查会,与会委员及代表共78名(委员66人,委员代表12人),审查人数占全部应出席委员81名的96.3%,按标委会章程的规定审查会有效。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体与会委员及代表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全面的审查,与会委员和代表认真听取了农业机械安全第1部分:总则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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