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指引(市场监管领域)(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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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得交名微智者痔窕主体责彼旎引(帝啰监卷箱麒)(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市修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前三-3-第一部分一4-第一章落实网络交易经营主体一般责任-4-第一节网络交易经营者一般责任-4-第二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一般责任-5-第二章强化反垄断合规建设-7-第三章强化反不正当竞争规范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14-第五章规范价格行为-20-第六章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23-第七章履行产品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相关保障义务-30第八章履行食品安全保障义务-33-第九章规范药品网络经营行为-37-第十章规范医疗器械网络经营行为-41-第H一章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行为-46-第
2、二部分-50-第一章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和隐私-50-第二章建立数据安全管理机制-51-第三章建立健全算法合规管理机制-52-第四章持续践行特殊人群保护义务-54-第五章反食品浪费-54-第六章其他方面的合规管理要求-55-附录:-57-_1刖5网络交易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商业道德、公序良俗,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认真履行法定义务,积极承担主体责任,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指引立足于市场监管部门和药监部门网络交易监管职责,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摘取重点事项收录,以提示网络交易经营者参照相关具体规定,指
3、导合规。全文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部分为市场监管领域的合规监管要求。第二部分为行业领域的合规管理要求,由市场监管部门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与规范。相关内容以法律法规为准,将适时做好动态完善。指引涉及的相关概念:网络交易经营者:组织、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以及通过其他网络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在网络交易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者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独立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平台内经营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网络交易
4、经营者。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通过上述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平台内经营者的义务。指引坚持以规范促发展,坚持寓管理于服务,结合企业合规突出方面提供全面指导服务,旨在提高网络交易经营者法律意识,推动网络交易经营者全面知法、自觉守法,依法依规经营,更好培育和激发网络交易市场主体活力和竞争力。第一部分第一章落实网络交易经营主体一般责任第一节网络交易经营者一般责任1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者主
5、体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鼓励链接到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公示其营业执照信息。2 .网络交易经营者通过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开展网络交易活动,应当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者服务及其实际经营主体、售后服务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3 .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如实公示下列营业执照信息以及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1)企业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注册资本(出资额)等信息;(2)个体工商户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经营者姓名、经营场所、组成形式等信息
6、;(3)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应当公示其营业执照登载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成员出资总额等信息。4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不需要进行登记的经营者应当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活动类型,如实公示以下自我声明以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或者该信息的链接标识:(1)“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2)“个人销售家庭手工业产品,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3)“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4)“个人从事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依法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5 .网络交易经营者公示的信息
7、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公示。6 .网络交易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网络交易活动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终止网络交易活动公告等信息。7 .网络交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授权的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特定时段、特定品类、特定区域的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销量、销售额等数据信息。第二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一般责任8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要求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式、行政许可等真实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至少每六个月核验更新一次。提示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依
8、法办理登记并进行动态监测,对个人从事网络交易活动年交易额累计超过10万元的,及时提醒其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网络交易平台内经营者申请将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的,其入驻的网络交易平台应当为其出具符合登记机关要求的网络经营场所相关材料。9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外,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的保存时间自其退出平台之日起不少于三年。10 .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外,对商品或者服务信息,支付记录、物流快递、退换货以及售后等交易信息的保存时间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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