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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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年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提振消费,按照2025年浙江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浙发改环资202517号)有关要求,持续推动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发力显效,充分激发有潜能的消费,切实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完善老旧车辆报废更新(一)补贴范围和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纳入工
2、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0000元;对报废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000元。补贴申请人名下报废机动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补贴申领期间,新购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报废乘用车必须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获得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二)补贴申领程序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浙江省以旧换新小程序“浙里焕新汽车以旧换新”,
3、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购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会同公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税务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机动车销售发票管理工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
4、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地商务主管部门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本细则明确的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审核通过后,由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时与消费者据实结算。原则上应在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消费者指定的银行账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资金申报及拨付流程。(三)做好年度工作衔接政策衔接期为2025年1月1日(含)至商务部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发布之日(不含)前。消费者在政策衔接期内购买新车、报废旧车的,纳入本细则补贴范围。消费者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取得部分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
5、月28日前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本细则补贴范围。上述补贴申请,报废乘用车和新乘用车条件应符合2024年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26号)有关要求。二、推进汽车置换更新(一)补贴范围和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转让(变更除外)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浙江省内购置新乘用车的,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新车价格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补贴8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00oo元;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之间的燃油乘用车
6、补贴100OO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2000元;价格在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乘用车补贴13000元,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000元。消费者名下报废车辆初次注册登记时间未达到国家报废更新要求的,参照执行。补贴申请人名下旧机动车应在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本人名下,旧车转让或报废、新车发票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新车登记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0日期间。补贴申领期间,新购车辆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二)补贴申领程序补贴申请人应于2026年1月10日前登录小程序“浙里焕新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资料。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7、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的15个工作日内,会同公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税务部门按职责做好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管理工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原则上应于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之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消费者指定的银行账户。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地应及时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在申请截止日期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三)做好年度政策衔接消费者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自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取得部分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
8、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全部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范围。申请人相关旧机动车和新车条件按照2024年浙江省进一步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浙政办发202426号)执行。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每名消费者可享受1次老旧车辆报废更新补贴和1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每辆新车和每辆旧车只可享受一项补贴。三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一)补贴范围和标准自本细则印发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合格新车的,予以新车实际销售价格40%补贴,最高不超过1200元。每名消费者可补贴1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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