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便民管理改革的通知》全文+【解读】.docx
《2024《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便民管理改革的通知》全文+【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便民管理改革的通知》全文+【解读】.docx(15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便民管理改革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It;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十项便民举措gt;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便民管理改革通知如下:一、围绕林权改革,放活经营采伐(一)扩大告知承诺审批范围。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审批适用范围从“蓄积不超过15立方米”,扩大为“蓄积不超过30立方米”。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采伐林木的,免于作业设计,采伐蓄积消耗量根据林草湿调查监测数据测算,其中采取主伐皆伐方式的按批准的面积范围控制。具体审批要求详见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审
2、批办法。(二)保障森林经营采伐限额。积极引导和鼓励森林经营主体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依据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实行森林采伐限额五年总控。美丽林相改造等省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所需限额依照实施方案予以保障。(三)优化森林经营采伐管理。放活竹林经营,竹林抚育间伐强度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积极引导省级以上公益林科学经营,省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可实施连片采伐,最大面积不超过45亩。两个龄级以上未实施抚育或列入国家储备林大径材培育项目的林分,采伐强度不高于50%,伐后郁闭度不低于0.3o结合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积极探索林木采伐管理改革。(四)合理保障林地经营权益。经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林地经营权证
3、的林地经营权人,享受与林权所有人相同的限额保障、告知承诺、简化设计等便民服务政策。林地经营权证可作为林木采伐申请的凭证,若权证中未明确林木所有权的,需补充提供相关协议。二聚焦便民服务,简化审批程序(五)扩大合并发证范围。松材线虫病除治、省级以上林业工程项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可在同一乡镇或街道范围内跨小班发证,其中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还可不分权属、起源和森林类别合并发证。(六)延长采伐发证期限。珍贵树木(古树名木)经批准同意采挖移植的,采伐许可证有效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超过次年12月31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采伐,采伐许可期限可与使用林地许可保持一致,使用林地经批准延期的,采伐证期
4、限一并延期,不再另行办理。(七)取消统一制版采伐证本。持续深化林木采伐数字化管理,取消使用统一制版的采伐证纸质证本,各地可通过林木采伐管理系统直接打印采伐许可证、盖章后发放,通过采伐许可证号或者扫描二维码进行信息查验。(八)简化使用林地附带性采伐。使用林地申请单位与林木2所有者协商一致后,可由使用林地单位统一提出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申请,同步开展使用林地现状调查、采伐作业设计和申请前公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办理使用林地和林木采伐许可。(九)优化自然保护区林木采伐。采伐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林木并涉及追加采伐限额的,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与县(市、区)政府沟通一致,可由县(市、区)政府一并提出采伐和限
5、额追加申请,由省林业局统一批复。三、突出严格监管,加强规范管理(十)执行林木采伐技术规程。严格执行森林法第五十五条等相关规定,以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保护优先、注重效率和效益为原则,按照林木采伐技术规程(DB33/T13152023)规范林木采伐管理,确保森林持续经营、合理利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实施林木采伐皆伐坡度管控。浙江省林木采伐技术规程(试行)(浙林资2020)37号附件)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废止。(十一)规范林木修枝管理。根据林木采伐技术规程,林木截干去冠行为适用其他采伐类型,应按要求办理采伐许可证。其他正常修枝行为无需办理采伐许可证,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可以视情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古树
6、名木修枝还应符合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十二)明确林木采伐公示主体。各地应根据林木权属的类型,有序开展伐前公示。涉及跨村发证,乡镇作为申请人的,应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公示。村集体作为申请人的,可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指导伐区所在乡镇组织公示。(十三)强化生态红线采伐管理。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有关规定,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采取择伐、间伐等方式进行的树种更新,或依法开展的竹林采伐经营。(十四)加强林木采伐监管。强化疫区松木采伐管控,健全完善疫木凭证采伐预警机制,对达到预警阈值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凭证采伐要求,实现
7、全过程闭环管理。加快构建林木采伐信用监管机制,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对森林经营方案和告知承诺执行情况的监管,适当提高“双随机”抽查比例,依法规范林木采伐行为,切实保障森林生态安全。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我局出台的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附件: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审批办法浙江省林业局2024年10月1日附件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审批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简化林木采伐审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深入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林木采伐便民管理改革的通知 解读 2024 浙江省 林业局 关于 进一步 深化 林木 采伐 便民 管理 改革 通知 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