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号(开展消防安全七大重点领域专项行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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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部明电王军发电单位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签批盖章彭立华等级明电温委办传(2017)56号温机发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温州市消防安全七大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直属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确保我市火灾形势保持平稳,经市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七大重点领域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紧盯我市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居民小区(民房)、易燃易爆场所、工业企业、民宿(农家乐)等七大重点领域
2、,全面掌握重点对象消防安全底数,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提高火灾防范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及有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时间安排全市消防安全七大重点领域专项行动时间安排在2017年7月-9月,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时间安排在2017年7月12月。三、整治任务(一)高层建筑1 .整治内容。以建筑高度超过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为主要对象,重点排查整治物业单位是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外墙保温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保护层是否覆盖到位,消防车道和登高场地是否被占用,疏散通道、楼梯、管道井和避难层是否堆放杂物,常闭式
3、防火门是否处于常闭状态,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等八方面内容。严格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八个一律”(附件1)要求,落实整治责任,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高层建筑的疏散设施、自动消防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提高完好率和运行率。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损坏的,要及时申请启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换;缺少专项资金的,乡镇(街道)和住建部门应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解决专项资金续筹工作;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障患且缺少专项维修资金的,公安、住建部门应将情况及时报告同级政府。老旧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不达标的,要积极推广应用独立式感烟火灾报警
4、器、应急广播等设施或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装置等措施,提高防范火灾能力。探索推行消防安全经理人和楼长制,高层公共建筑应配备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住宅应明确物业企业管理人员、党员或网格人员为楼长,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日常管理。2 .工作职责。按照属地负责、部门共责的原则,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牵头组织开展高层建筑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乡镇(街道)是高层建筑排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行业主管部门、集团单位负责对本行业系统高层建筑开展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抄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负责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及其管理、使用单位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杳处火灾隐患和消防
5、安全违法行为,对乡镇(街道)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消防安全培训I;交警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在设有明显划分标志的消防车道和登高面违规停放车辆、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行为。住建部门负责摸清高层建筑的数量、性质、规模、外墙保温材料使用情况等,依法查处擅自改变高层建筑中原始设计的最小出租单位并分隔搭建出租的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落实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规范启用消防设施和设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流程。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高层建筑的燃气安全进行检查,并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搭建、占用公共区域影响安全疏散、擅自变更功能和违法安装户外广告等行为。综治部门负责将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纳入基层日常网格化管
6、理,指导村居(社区)认真开展检查排查。电力部门负责对高层建筑的用电安全进行检查,推广智慧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宣传部门应加强对高层建筑综合治理的宣传报道,推广经验做法,曝光重大隐患。国资集团负责对历史遗留未完成整体验收的高层建筑申报整体验收,验收通过后,及时将公共消防设施移交物业企业管理。3 .时间节点。7月31日前,各地应组织辖区内高层建筑单位召开一次动员大会、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分析当前严峻的火灾形势,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8月31日前,各地要完成排查摸底工作,落实“户籍化”管理措施,逐家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登记表(附件2),建
7、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花名册(附件3),并报市整治办(联系人:曾自立,联系电话:86509705)备案;12月20日前,高层建筑物业要全面建成微型消防站,各类火灾隐患要全部整改销号;12月31日前,各地要组织检查验收,落实责任。(二)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1 .整治内容。按照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十项整治指导标准,扎实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格实行居住出租房准入登记备案制度,全面落实“房东申报、资质证明、村居检查、街道审核”要求,抓好源头管控。深入开展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出租房房东、租客和合用场所业主、员工5个层面人员培训,做到“房东出租必培训、租客入住必培训、生产经营必培训
8、,人员上岗必培训”。2 .工作职责。各县(市、区)、省级产业集聚区牵头组织开展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督导、查处和打击工作。3 .时间节点。7月31日前,市政府将组织开展交叉验收,在各地分别抽取300家以上居住出租房和200家以上合用场所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纳入“大拆大整工作考绩内容;8月31日前,5个层面人员培训率要达到100%;12月31日前,居住出租房准入登记备案率要达到100%,全市17处区域性火灾隐患(附件4)要全部完成整改。(三)人员密集场所1 .整治内容。以公共娱乐场所、商市场、医院、旅游景点和星级宾馆、福利院和养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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