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IPO全过程操作实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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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全过程操作实务一、企业前股权出资留意事项股权出资,是投资人以其在其它公司投资的股权作为出资的一种形式.我国长期以来并没有明确规定股权可以用于出资,直至新公司法颁布实施,才有了股权出资的最初法律依据。由广股权出资正式起先实施的时间较晚,实务阅历不多,且现有规定较为原则,实际操作中常常会遇到些须要探讨和探讨的问题。本文市点分析股权出资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O过程中的应用,并对股权出资实务操作中的几个常见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看法和建议。股权出资对于公司上市的作用股权出资也可以理解为是种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即出资人将用作出资的公司股权转让给被投资公司,以此换取对被投资公司的股权。这
2、种股权转让的特殊之处在于,出发人将公司股权转让给被投资公司,所取得的对价不是现金或其他实物,而是被投资公司的股权。近年来,股权出资的适用越来越普遍,以股权置换方式完成对被投资公司的出资,成为被优先选择的出资方式。在拟上市公司的组建和并购过程中,由于常常涉与多家公司,股权结构一般都会比较困难,往往存在同一限制人下公司股权的调整与交叉持股的调整等各种情形。股权投资方式在类似情形中至少具有以卜优势:(1)节约时间与成木。例如,拟上市公司的实际限制人限制的其他公司须要调整为拟上市公司限制的公司时,假如按般的股权转让程序进行股权调整,须要对拟上市公司进行增资,再完成其他公司的股权转让,须要占用很大的现金
3、流,同时还须要较长的时间。假如通过股权出资的方式,则既节约时间,又无需占用大盘的现金流,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2)合理避开税收负担。由于股权出资的出让方不干腌获得现金收益,在最终收回或转让投资、公司清算之前,在一些特定状况下可以避开缴纳所得在新公司法与股权出资方法施行前,就有公司通过股权出资的方式设立,并在此后胜利完成了。例如:浙江航民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出资中,有相当部分就是以股权出资的方式完成的,并得到r我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于2004年8月9口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交易代码:600987)其具体程序是:对公司股权经过评估后按肯定比例折股,待新的公司(被投资公司)成立后,将经
4、评估的公司股权变更至新公司名下。如有无法折股的尾数,可以作为资产转让给新公司。股权出资过程中的几个留意事项1、自然人以股权出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豆(国税函2005第319号,2005年4月13日发布)的规定,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如自然人以股权出资,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2、企业以股权出资(1)营业税依据国家校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191号,自20
5、03年1月1日起执行),股权转让无需缴纳营业税。(2)所得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自2000年6月21口起施行),企业以部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并按规定计算确认及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依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一家企业(下称“收购企业”)通过支付股权的形式购买另家企业(卜称“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限制的交易的,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
6、让所得或损失;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假如该交易符合通知第五条的规定,同时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可以选择按以卜.规定处理: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1、留意股权出资是否会导致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实际限制法人发生变更
7、。假如股权出资将导致拟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限制人发生变更的,在其他上市条件不发生变更的状况下,拟上市公司还须要再顺延3年才能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因此,在以股权出资时,除r相识到它可以节约时间与金钱外,还应当留意其可能导致其他申报条件发生的变更,防止影响拟上市公司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2、留意某些特殊行业对股东身份或资格的特殊要求。以股权进行出资前,应当核查被投资公司所处的行业是否对其股东身份或资格存在特殊的监管要求。例如:商业银行的股东,须要满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股东资格的特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对金融机构的累计投资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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