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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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凤翔县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切实规范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不具备领发学历证书的民办文化教育培训第I构。申请设立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技术等级培训的民办培训机构、以及各部门、各单位面向本部门、本单位职工的非学历教育培训,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审批民办文
2、化教育培训机构应适应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第四条审批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应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证教育质量,自觉接受政府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和审计。第二阜设立条件(一)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须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品他高尚,有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经历,有中专且高于办学层次(外语学校有相对应的语体专科以上学历)以上的学历,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二)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专任教师应具有中专以上且高于培训层次的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聘伪卜籍教)币须经省
3、教育厅审批备案),专业指导教师应具有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三)要有与政策规定的办学条件相适应的设施;有与在校生规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安全、稳定的校舍.业余培训机构教学用房在300平方米以上月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校舍与周边环境无安全隐患,符合办学条件.全日制培训类学校生均占地面积20平方米以上,教学用房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以上,校舍环境优美,还须有操场和体育活动需要的设施和场地,有满足师生就餐、寄宿需要的食堂、宿舍.(四)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专业培训设施,包括实验、实习场所设施、仪器设备以及实习基地或校外实践活动基地。(五)有足够的现代化教育教学设施.(六)有稳定、可靠的与办学规模
4、相适应的,确保学校正常办学、正常运转的经费来源和资金保障,规模最小的学校投资也不得少于20万元,并有一定数额的运转资金.资金来源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七)租赁校舍须办理具有健全的符合法律效力的契约,租赁期限应不少于3年.第三章设立审批第六条在凤翔县行政区域内申请举办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包括外地市、县区连锁培训机构),由举办者向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的机构,经营范围涉及教育、咨询、培训服务等,实质从事教育培训的,需向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重新提出举办申请。设立分为筹设申请阶段和正式设立申请阶段.第七条筹设申请阶段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一
5、)筹设申请,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等);(三)办学场地证明(房地产权属证明、租赁协议、消防治安合格证明、消防验审证明、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四)董事会、理事会人员组成;(五)办学章程。第八条县教育行政部门接受举办者的筹设申请后,举办者须填写筹设申请书.县教育行政部门对筹设申请书正式受理后,委派专门人员对办学场地和条件进行现场勘察,场地和办学条件合格,通知举办者提交办学启动资金验资报告.自正式受理日起三十日内,经县教育行政部门局务会研究,对是否许可作出书面答
6、宜,将书面答宜送达给举办者.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雌书.不同意筹设的,说明理由.举办者应在获得筹设批准书3日起3年内完成筹设,筹设完成后由举办者提出正式设立申请.第九条正式设立申请阶段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一)筹设批准书;(二)办学举办报告.举办者为个人的,举办报告应有举办者本人签字、盖章.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举办报告应由该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办学举办报告须写明下述内容:1 .举办者名称或姓名,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名称、地址,拟任校长或中心主任、决策机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2 .办学内容,招生对象和规模,办学层次、类型或形式,培训目标;3 .办学条件(师
7、资、设备及办学场地情况)、经费筹措来源、数额及管理使用办法;4 .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内部管理架构机制及管理制度.(三)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内容包括:1 .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应提交本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举办者为企业的,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2 .举办者为个人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联合出资举办民办文化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议先行组建股份公司,以该企业法人作为单一举办者举办.(四)办学场地证明。内容包括:1 .自有办学场地的,需提交该场地的房地产权属证明文件原件或匏印件;2 .租赁场地办学的,应提交该场地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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