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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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第三章会计代理制与财会人员第四章财务计划第五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第六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第七章专项资金的管理、开支审批权限第八章会计核算第九章费用限额管理第十章民主理财第十一章征地补偿款的管理第十二章财务公开第十三章固定资产、产品物资管理第十四章收益分配第十五章农村财务审计第十六章会计档案管理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行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农
2、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市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村民委员会改制为居民委员会后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关财务管理活动,应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农村集体资产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本组织全体成员行使所有权,并以本组织的名义依法自主经营管理。第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会计委托代理记账,镇(街)设立会计代理服务机构负责会计业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业务。第五条市农业农村部门及各镇(街,下同)政府(办事处,以卜.统称镇政府
3、)负责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第二章财务管理主体及职责第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由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社委会)、监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和财会人员等按规定履行职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章程设立理事会(社委会),推行村(社区)书记、主任、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三个职位“一肩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3-7人理事会(社委会)和3-5人监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组成人员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中:经济联合社理事会(社委会)社长鼓励由当选的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社委会)社长鼓励由当选的村民小组长担
4、任。重大财务事项决策按照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成员(代表)大会决议等四个决策程序依次开展,上一环节讨论事项未获通过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决议结果和实施结果在村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并报镇政府审核。决策具体程序参照农村基层组织“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执行。第三章会计代理制与财会人员第七条村级会计代理制是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所有权不变、经营权不变、开支审批权不变、原有出纳工作不变的前提下,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统一由各镇政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代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的一种会计管理制度。第八条各镇政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财会人员应当
5、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能力。第九条支持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下统称村委会)设立财会站,统一代理辖区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出纳和报账工作。财会站配备站长(开票员)、出纳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领导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财会站财会人员。村委会的文书负责经济联合社开票、报账工作,经济联合社的出纳员由村委会其他干部兼任。第十条财会人员有权参与村内i切涉及财务、生产以及经营管理的会议,有权参与本村各项财务计划的编制和合同管理,有权拒绝办理一切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活动,并向村党组织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第十一条村委会财会站财会人员实行聘用制。财会人员的聘用和调换,由村委会通过“四议两公开”确定。各镇政
6、府应加强对村委会财会人员管理的指导。村委会财会站财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对不称职、业务水平低的财会人员,镇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有权建议撤换。第十二条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移交全部会计资料,并办理移交手续,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任人、监交人要签名盖章,移交工作由镇政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安排人员监督。在未办清交接手续之前,财会人员不得调动或离职。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负责人,应支持财会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其行使工作权利,对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成绩显著的财会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章财务计划第十四条推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预决算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每年年初根据实际情况,按统
7、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制订可行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预算方案要按“四议两公开”的规定执行,并报镇政府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存档。第十五条财务收支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年度综合预决算主要包括:1 .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2 .举办公益事业投资计划预决算;3 .经营性投资建设计划预决算;4 .固定资产购置预决算;5 .收益分配计划预决算等。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每年年终将本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决算,决党情况应向村党组织和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第五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健全财务管理岗位管理制度,加强现金管理。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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