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先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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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冀城县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先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0)10号)相关要求,根据关于做好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试点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晋农发(2023)70号)文件精神,我县被确定为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为全面摸清农村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形成数据库、区域台账及利用现状图件成果资料,并为全县全面开展此项工作进行有效探索,确保于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调查任务,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改
2、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标准规范统、数据填平补齐、系统实用高效”的原则,全面摸清县域宅基地规模、布局、权属、利用状况等基础信息,建立农村宅基地数据库,编制农村宅基地数据台账和利用现状图件,为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提供支撑。逐步建成县级农村宅基地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宅基地数字化管理,保障农村集体和农村村民合法权益,助力乡村振兴。二、工作内容(一)开展先行试点.通过试点先行,实地培训作业人员,统技术标准,统规范要求,全县共选择了9个村进行先行试点(附件2),试点阶段成果须经县农业农村局检查确认后,方可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二)组织
3、开展宅基地专项调查(2024年4月底前完成)。在与自然资源局农村宅基地相关数据信息和资料成果共享互通的前提下,参照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试用版)和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技术规程(试用版)等调查技术规程,采取测绘、遥感、入户调查等方式,开展宅基地补充调查和验证调查,查缺补漏,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以及审批、使用、流转、退出、监管、违法用地等信息,进步完善宅基地基础信息。(三)汇交录入宅基地数据库(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汇总整合已有成果和C项调查成果,梳理分析农村宅基地图斑文件、基础信息表、面积统计表、利用状况表、农房利用状况表等调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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