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_T 4742-2024 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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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03.140CCSA(M)DB32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47422024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Specificationforpeople,smediationofintellectualpropertydisputes2024-05-26实施2024-04-26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标准出版社目次前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基本要求24.1 调解原则24.2 调解期限25调解流程26案件受理31.1 受理范围31.2 受理途径31.3 受理条件41.4 案件材料的接收与审查41.5 调解台账登记47 调解前的准备47.1 调解员选定47.2 拟定
2、调解工作方案47.3 调查核实47.4 咨询专家意见47.5 邀请协作调解47.6 发出调解通知58 调解实施58.1 调解前告知58.2 明法析理58.3 说服疏导58.4 防止纠纷激化58.5 帮助达成调解协议58.6 调解终止59 调解终结69.1 调解成功达成调解协议69.1.1 调解协议形式69.1.2 调解协议内容69.1.3 调解协议生效69.1.4 调解协议效力69.1.5 申请公证赋强69.1.6 申请司法确认79.1.7 申请仲裁确认79.1.8 调解协议履行79.1.9 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处理79.2 调解未成功终结调解79.3 结案反馈710案件回访711卷宗归档711.
3、1 调解卷宗形式711.2 调解卷宗内容811.3 卷宗保管期限8附录A(资料性)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文书格式9参考文献23Il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京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泰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江苏瑞途律师事务所、南京市四海徐图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南京市版权保护协会。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程秀才、李晓雨、王梦
4、婷、石瑛、傅启国、叶平、张鸣、汪旭东、蒋海军、赵靓亮、华书金。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的基本要求、调解流程、案件受理、调解前的准备、调解实施、调解终结、案件回访、卷宗归档。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SF/T0083-2020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3术语和定义SF/T0083-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知识产权纠妫i
5、ntellectualpropertydisputes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因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财产、人身权益争议产生的民事纠纷。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知识产权纠纷”简称为“纠纷”。3.2知识产权纠酚案件intellectualpropertydisputecases经审查,符合调解机构受理纠纷的条件且已经被其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知识产梃拗案件”简称为“案件”。3.3知识产权纠蛤人民调解people,smediationotintellectualpropertydisputes调解机构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
6、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卜.,本文件中“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简称为“调解”。3.4知识产权纠人民调解机构people*SmediationorganizationforjntelIectuaipropertydisputes由知识产权公益性组织申请,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司法行政部门指导设立的,接受有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仲裁机构移送委托或者当事人中请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的机构。注1: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中心等。注2: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机构”简称为“调解机构”。3.5人民调解员people*Smedi
7、ator符合法定条件,经调解机构(3.4)聘任从事纠纷调解工作的人员。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人民调解员”翻;为“调解员”。4基本要求4.1 调解原则调解机构开展调解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a)b)c)d)当事人自愿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合法合理原则;保密原则。4.2 调解期限纠纷调解一般不超过30日。如果案件疑难复杂,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且经调解机构负责人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应超过45日。申请人再次申请调解的,调解期限重新计算。5调解流程调解流程的示意图见图1。图1调解流程6案件受理6.1 受理范围受理发生在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涉及知识产权民事权利义务的各种纠纷,具体包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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