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酉阳杂俎黥》看唐代的文身风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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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酉阳杂俎魏看唐代的文身风俗文身在唐代发展为一种社会时尚,具体表现为参与者众多,文身部位广泛,文身内容丰富精美,文身方式与工具多样,文身技艺高超且有职业文身者出现。唐代文身作为一种民俗事像,发挥了作为民间文化的多元性功能,包括审美装饰功能、生活实用功能、标志与区示性功能、文化传播功能。唐代文身民俗的繁盛与唐代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以及文身自身多元的功能密切相关。酉阳杂俎;文身风俗;鲸;时尚符号;文化功能晚唐段成式所著酉阳杂俎是部笔记小说集,该书包括前集20卷30篇,续集10卷6篇,内容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中不少地方与唐代的民族风情与民间文化有关。笔者深入阅读该书前集卷八鲸篇,大致梳理出唐代之
2、前文身发展的基本历程以及唐代文身风俗的大致状况,同时借助了民俗学、人类学等相关学科的知识对唐代文身风俗进行分析,探讨唐代文身所具备的文化功能以及作为时尚符号得以发展的原因。一、唐代之前文身的发展历史文身是一种古老且分布广泛的文化习俗。“人体可能是最早的艺术对象之一一即是说,人们把作为自然物的人体通过添加某些象征性符号把它转化为表现文化的对象。在一切社会中,人们都对身体进行修饰或装饰。这种装饰可能是永久性的(疤痕、文身、改变人体某个部位的形状),也可能是暂时的(如彩绘或诸如羽毛、金属、皮毛和严格说来没有实用价值的衣物等物体作装饰)。”由此可知,文身是一种永久性的人体装饰之一。所谓文身,古代又称蔡
3、、雕、镂、扎、刻、刺、点青、绣面、的肌、雕题等,就是在人体上绘画成或刻刺成带颜筋、镂、绣、扎、刻等。其中,尤以刺、短、粉等最为常见。而刺黑、鲸面等也成为记述古代文身较普遍的术语。显然,踪是古代文身的一种重要方式。据说文解字:踪,果刑在面也。从黑,京声。”一般认为,魏即墨刑,古代在人脸上刺字并涂墨之刑,后来拓展为在人体上刺字或图案并涂上颜色的做法。据酉阳杂俎前集卷八获篇,可以大致了解唐代及唐之前的概况,进而展示出独作为文身方式的发展历史。粽作为一种刑罚方式存在,早在尧舜时期就出现了。“虞舜象刑,犯墨者皂巾。”三代时期,对触犯墨刑者的惩罚改成象刑,给犯罪者穿上与常人不一样的衣服,头上戴上黑色的头巾
4、。到了周代,琼正式成为一种刑罚即典刑。周代的墨刑较多,踪面只是其中一种。“周官,墨刑罚五百。”其具体做法要对犯罪者“先刻面,以墨室之”,然后“室墨者,使守门。”犯罪者要受到看守城门的惩罚。到了汉代,粽有了一些改变,当繇者髡钳为城旦舂。由原来的独面改为剃去头发、脖子里戴着铁旗刑具,男性筑城服劳役,女性春米。但在当时北方的匈奴等少数民族中,还仍然保留着踪面的习俗。汉代使节出使匈奴时只有按照匈奴的习惯去节、辣面,才能够得到单于的接见,单于非常喜欢这种做法。由此可知,瑰面在北方少数民族地区非常盛行。到了晋代,粽面的对象逐渐广泛化,扩展到对逃奴的惩罚上。1奴始亡,加铜青着墨,获两眼;从再亡,独两颊上;三
5、亡,横鲸目下,皆长一寸五分J即对于逃亡次数不同的奴仆,独的地方是不同的,其严厉程度也是递增的。到了南北朝时期,南朝梁规定:“凡囚未断,先刻面作劫字。即通过对遇赦免的罪犯在其脸上亥劫字显示其曾经作为罪犯的身份。琮作为文身方式在唐代发展迅速,变得更为民间化,成为一种社会风气。有研究者提出,如果说在唐朝以前徐体只是某些地区或某个历史时期的行为,那么到了唐代则成为比较广泛的社会风气,无论南北都比较普遍地存在这种习俗。宋代对赛面进行了改革,踪面之刑一律改为针剌。当然,唐宋时期戏更多地作为一种文饰符号出现的。有研究者认为,唐宋之前文身主要是作为刑罚使用的,尽管有些少数部族崇尚它,但文身的影响还未迈向政治、
6、经济、文化的中心城市。只有到了唐宋,文身才跳出刑罚的藩籥,甩开了部族的局限,普遍升华为一种较为特殊的文化符号,在整个社会水面上荡漾开来。特别是在宋代,几乎到了无孔不入的地步。到了明代,豫沿袭了宋元的旧制,仍然作为剌字的刑罚形式,只不过范围要窄得多,仅用于反叛者与盗窃犯等。清代的踪主要适用于奴婢逃跑,和鞭刑并用称为鞭刺,同时还作为文身美体的装饰方式出现。纵观数的发展历史,其一方面沿袭工作为统治者实施统治的手段出现在历史上,是对犯罪者进行刑罚的一种方式,在发展过程中惩罚程度越来越轻,涉及面越来越窄;另一方面,鲸还成为了文身的一种重要形式。作为人们追求美的一种表现而成为民间的一种社会风气,在唐宋时期
7、更为普遍,更为明显。二、唐代文身的基本情况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在人体上繇刻花纹或文字的风俗,其中以唐代风气最盛。汉族人文身的风俗最盛行时也要算唐代。可见,文身作为一种体饰文化,在唐代成为当时民间流行的一种社会风尚。很多人接受了文身,尤其是部分青少年,“上都街肆恶少,率髡而肤札,一个“率”字表明了文身参与者的数量之多。人们对文身持种肯定的态度,甚至出现了“宝历中,长乐里门有百姓刺臂。数十人环瞩之的情形,围观者的出现在一定层面上说明文身成为当时社会中不受禁止的事实,成为较为普遍的文化现象。甚至有人将文身作为个人的嗜好,“蜀小将韦少卿嗜好札青。还有人为了文身情愿花费很多金钱:“王力奴,以钱五千,召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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