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去行政化”改革实践的制度困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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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去行政化”改革实践的制度困境近年来,针对基层社会治理普遍存在的“社区行政化色彩过浓”“基层反映社区减负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地方开展了一系列旨在提升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的改革,希望借此推动基层社区实现去行政化,进而推动社区治理效能的提升。然而,从实践情况看,各地推行的社区去行政化改革却始终难以跳脱“社区去行政化一居委会边缘化一社区再度行政化”的悖论。由此引出的问题是:为何地方推行的社区去行政化改革难以持续?社区去行政化的改革措施在推行过程中究竟面临怎样的障碍?基于上述问题,本研究以G市B区“撤街扩社”城市基层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实践兴废为个案,重点关注G市B区的“撤街扩社”或“社区去行政化”制度
2、(政策)改革是在怎样的社会制度体系中进行的,是否遭遇及遭遇了哪些困境,如何从制度层面理解“撤街扩社”改革难以持续。“公章效力”困境:政务名称”与“政务级别”之间的非一致性从全国通行的情况看,城市中的街道一般被划分为若干个社区,街道办事处则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普遍没有行政级别,社区工作人员既不属于行政编制也不属于事业编制。而G市B区所推行“撤街扩社”改革的重要特征之一,则是撤销所有街道办事处,成立新型社区,把管理层级从“区、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缩减为“区、社区二相较于街道办事处,社区不属于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区政府与新成立的各个社区之间在规制上不存在行政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从
3、级别上看,B区实施“撤街扩社”改革后所设立的社区与其所管辖乡镇及原来的街道办事处级别相同,皆为正科级,社区干部则全部设定为事业编制。调查中,Y某(女,41岁,B区D社区党委书记,2020年成为改制后的D街道党工委书记)讲述了撤销街道改设新型社区后发生的这样一件事:我们的大学生出去,要求户籍地盖政审章,别人(盖的)是乡镇街道,我们盖的就是社区。结果有的学生去了学校,人家不认,因为要求的是盖乡镇街道一级的公章,他们觉得我们盖的社区服务中心公章就相当于居委会,学生后面又要找我们帮忙出说明材料。像这样,因为公章不匹配人家不认可而造成不便的情况在改社区后不时会遇到。出去(G市以外)对接工作,人家是街道,
4、我们却是社区,对方觉得奇怪,我们自己也很尴尬。显然,“撤街扩社”改革撤销街道一级行政区划,改设新型社区并规定社区层级与原先街道相同的做法使新型社区遭遇了“公章效力”困境。由于G市实施“撤街扩社”改革后社区出现“政务名称”与“政务级别”不一致的情况,G市新型“社区”被赋予的级别与全国通行做法差异较大,导致“撤街扩社”改革后以社区名义出具的公章的效力难以被G市以外的地区认定。“权责错位”困境:“属地管理”与“去行政化”之间的非一致性G市B区在推行“撤街扩社”改革之初,即确立了“行政事项可以交还给区政府职能部门,减少管理层级、方便群众办事”的改革目标。根据这一目标定位,又进一步制定了具体的“去行政化
5、”政策措施。但在调查中L某(女,51岁,B区L社区原党委书记)讲述“去行政化”的新型社区遇到了这样的情况:街道改社区以后,大量行政工作在基层缺少街道这个“腿”来推动落实,那么区一级政府必须要再找一个抓手来承接这些工作。再有就是,省对市,市对区,从政府层面都存在各种工作考核,现在街道没有了,区一级政府也要在基层找到落实考核内容的抓手。因此,在撤销街道改设新型社区以后,社区又重新变成了政府在基层落实各项工作和考核任务的抓手。在我国基层治理中,把管理责任委托给下级政府和基层执行的“属地管理”机制普遍存在且发挥巨大的影响。由此,“撤街扩社”改革后的社区,需要以守土有责的方式实现地理空间与责任空间的有机
6、统一。然而,“撤街扩社”改革后的新型社区及其工作人员本身不具备行政职权,一旦其迫于政府及区直属部门考核压力承接自己规定职责之外的工作,则又带来新的问题,正如B区B社区给上级的一份汇报材料中所反映:长期以来,社区都处于权小责大、有责无权的处境,特别是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几乎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区级部门,而社区一级作为被考核对象,社区要对辖区负总责,由属地管理变成了责任属地,但权力并不属地,权力和责任不对等,社区根本没有权力来完成上级所下达的任务,造成一些工作难以推进。显然,“撤街扩社”改革后新型社区及其工作人员遭遇了“权责错位”困境。一方面,“属地管理”机制使新型社区变为替基层政府
7、兜底的责任属地,社区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要承接大量来自区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另一方面,“去行政化”改革措施又使得社区及其工作人员不再具备原街道办事处时期的诸多行政职权。这二者之间的非一致性使得新型社区及其工作人员在落实上级安排工作任务时难以避免陷入“权小责大、有责无权”的艰难境地。“身份下降”困境:“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之间的非一致性在B区推行社区体制改革过程中,为了真正体现社区回归公共服务的本来职能,消除社区的行政化色彩,实行了将街道改社区后的工作人员编制全部转为事业编制的做法。但对社区工作人员特别是在原街道办事处时期具有行政编制身份的干部而言,则意味着要接受身份上的转变,以及由
8、此带来的工资福利、级别待遇、晋升空间等方面变化。对于这一点,相关被访者W某(女,43岁,B区Y社区党委书记,2020年成为改制后的Y街道党工委书记)有如下介绍:街道改成社区以后,原来是行政单位,现在变成事业单位,上升空间小,天花板低,基层又辛苦,任务多,经济待遇差,上升受限制。这就让社区干部职工的士气受挫。拿我个人说,从机关过来社区,同样是正科,编制由行政变为事业,一个月就要少拿HlO多元。针对W书记提到的一些干部不愿放弃公务员编制去社区任职,B区委组织部副部长S某有更为详细的解释说明:街道改社区以后,公务员中很多优秀干部因为待遇和晋升的空间限制,是不愿意去到社区去任职的。很多干部更愿意到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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