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投企业中长期境外债券市场表现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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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关注因素2023年2月国家发改委“56号令”正式施行,取代发改委2015年发布的“2044号文”,再次明确作为外债监管机构的发改委,主要针对企业的中长期外债进行监管,365天及以下的境外发债不属于发改委监管范围,这也使得短期境外债发行主体可以绕开发改委的前置审批,无需发改委进行审核登记,只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资料、办理外债签约登记。近年来城投企业在融资端受到严格监管,短期境外债发行手续相对简单,且受到的监管较少,成为城投企业拓宽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短期境外债发行火爆。中诚信国际在2024年1月17日发布的“364天海外债火爆背垢,警柩随期流册触风险吩爆原因等因素开屏分析.本文主要从城投企
2、业中长期境外债券的监管政策、发行市场表现分析江苏省城投企业中长期境外债券的市场表现、发债趋势及风险特点。此外,在计算发行和存续总额时,为方便处理,汇率按照2023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统一折算。中资企业境外债券发行监管政策经历多轮调整,但整体政策导向趋严,其中城投企业在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政策大框架下,当前面临的监管和发行审核要求尤为严格。江苏省作为我国城投大省,在目前境内外债券发行审核趋严的背景下,省内城投企业通过资本市场新增融资明显受限,其境外债券市场或进入存量甚至逐步萎缩阶段。近年来,我国外债管理体制不断改革创新,中资企业境外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境外发债融资。但随着中
3、资企业境外融资的快速发展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相关政策规定也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而不断完善,期间监管政策有多轮调整,整体基调趋严。目前中资企业发行境外债券的境内监管框架主要包括国家发改委负责的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制度、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的外汇登记制度等。从上述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脉络来看,自2000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境外债券市场的政策环境大致划分规范期、宽松期和调整期三个阶段。规范期QOOo2015年):政策对企业对外举债相对审慎,对企业发债资格采取核准制、中长期外债需报国务院审批,同时对外债资金回流使用方面有一定限制。宽松期(20152018年
4、):政策以2015年9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改革的通知(2044号文)正式实施为标志,我国境外债券监管政策由以前年度的规范期进入相对宽松阶段,期间国家发改委改革创新外债管理方式,针对1年期以上的中长期外债取消额度审批,实行备案登记制管理,简化了境内企业直接发债的审批程序;鼓励试点企业境内母公司直接发债,鼓励外债资金回流结汇,由企业根据需要在境内外自主调配使用,主要用于“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将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对跨境融资进行逆周期调节,并取消外债事前审批。调整期(2018年以来
5、):政策以2017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转折点,会议中明确国内监管政策对外债管理逐渐向控总量、优结构、防风险和支持服务实体经济方向转变。同时,2021年以来,相关政策更强调跨境资本流动的宏观审慎管理,并将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严防外部金融风险两个目标统一,整体更鼓励本币境外放款,以平衡外债流入,既有支持企业走出去、丰富信贷投放品种的需要,也有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诉求。2023年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企业中长期外债审核登记管理办法(56号文),要求企业借用外债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外债审核登记等手续,登记制度由原先的登记备案制改为审核登记制,监管趋势趋严。同时,为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国家发改委等监管
6、部门对于城投企业发行外债陆续提出一些窗口指导意见,其中,2022年4月对于发行境外债券的城投企业,要求其不能为已经认定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主体、代建与土地整理等政府性收入合并不能超过总收入的50%、近三年平均净利润需要覆盖债券年利息、补流比例不能超过总申报额度的20%、募投项目收益需要覆盖项目成本;2022年9月,对于区县级城投企业(或弱资质城投企业)在申报环节要求提供境外国际评级;2023年6月,银行总行FTU(自贸区内同业机构自由贸易账户)投资口只能投向自贸区内企业及境外企业发行的自贸债,不得投资其他自贸区外企业(如自贸区外城投);2023年9月,在网传国办35号文融资平台名单内的城投企业,
7、要求发行外债只允许借新还旧,不得用于新增:不在名单内的城投企业,新增外债需要和省发改委、外汇管理局做好沟通工作,统一进行管理。除中央及其相关部门出台的管理政策外,在地方层面,江苏省于2021年5月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融资平台公司投融资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94号文”),“94号文”中明确强化融资规模约束,对融资平台公司实施全口径债务监测管控,从融资规模总量控制和平台分类管理层面控制债务增速。在隐性债务持续化解的同时,江苏省内融资平台的经营性债务增速受限,上述政策对融资平台的境内外债务新增约束力显著。总体来看,为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中央和地方监管部门对城投企业的境内外发债监管和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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