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T11087-2023水电工程退役项目用地处理设计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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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11087-2023水电工程退役项目用地处理设计导则.docx
ICS27.140P59NB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NB/T11087-2023水电工程退役项目用地处理设计导则GuideforDesignofProjectLandTreatmentinHydropowerProjectDecommissioning2023-08-06实施2023-02-06发布国家能源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退役项目用地处理设计导则GuideforDesignofProjectLandTreatmentinHydropowerProjectDecommissioningNBT11087-2023主编部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施行日期:2023年08月06日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23北京国家能源局公告2023年第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能源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批准高压直流保护测试设备技术规范等168项能源行业标准(附件1)、CodeforDesignofUndergroundSteelBifurcatedPipewithCrescentRibofHydropowerStations等20项能源行业标准外文版(附件2)、防水材料用沥青1项能源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附件3),现予以发布。附件:L行业标准目录2 .行业标准外文版目录3 .行业标准修改通知单国家能源局2023年2月6日附件:行业标准目录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代替标准采标号批准日期实施日期37NB/T11087-2023水电工程退役项目用地处理设计导则2023-02-062023-08-06前言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2019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英文版翻译出版计划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19)58号)的要求,导则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处理范围、影响对象调查、处理方案及工程项目设计、处理费用、工作要求及成果。本导则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NEATCI6)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本导则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导则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员:郭万侦姜正良李重庆李贵兵王可王阳雪王毅鸣杜立强李佳明海显丽徐静张华山刘文胜郭瑾瑜孟繁范朱兆才韩江江刘祖雄刘灿熊定松张国栋冯宏伟熊强谭金龙朱瑜杨卫强金泽昊本导则主要审查人员:王奎李仕胜黄谨李湘峰潘尚兴冯红康宇文振国陈同法张国平徐粤鲜恩伟钟广宇陈一新卞炳乾刘昊席景华赵社义倪剑李红远尹忠武郑寿春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34 处理范围44.1 一般规定44.2 停止使用土地处理范围44.3 退役影响区处理范围44.4 退役新增用地处理范围55 影响对象调查65.1 一般规定65.2 调查内容和方法66 处理方案及工程项目设计86.1 一般规定86.2 处理方案86.3 工程项目设计87 处理费用97.1 一般规定97.2 项目划分97.3 费用构成98 工作要求及成果10本导则用词说明11引用标准名录12附:条文说明13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s12 Terms23 BasicRequirements34 TreatmentScope44.1 GeneralRequirements44.2 TreatmentScopeforSuspendedLandUse44.3 TreatmentScopeforDecommissioning-AffectedArea54.4 TreatmentScopeforAddedLandUsebyDecommissioning55 Affected-ObjectsSurvey65.1 GeneralRequirements65.2 SurveyContentandMethod66 TreatmentSchemeandWorksDesign86.1 GeneralRequirements86.2 TreatmentScheme86.3 WorksDesign87 TreatmentCost97.1 GeneralRequirements97.2 ProjectItemsBreakdown97.3 CostComponents98 WorkRequirementsandOutcomes10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Guide111.istofQuotedStandards12Addition:ExplanationofProvisions131总则.o.为规范水电工程退役项目用地处理的设计原则和技术要求,制定本导则。1.0.2本导则适用于水电工程退役项目用地处理设计。1.0.3水电工程退役项目用地处理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电工程退役设计导则NB/TU018的有关规定。1.0.4水电工程退役项目用地处理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水电工程退役项目用地projectlandinhydropowerprojectsdecommissioning因水电工程退役导致水库淹没区、枢纽工程建设区用途发生变化的用地,以及因退役处理需增加或影响的用地,其范围包括停止使用土地处理范围、退役新增用地处理范围和退役影响处理范围。2. 0.2水电工程退役影响区areaaffectedbyhydropowerprojectdecommissioning由于水电工程退役,引起的滑坡、塌岸、变形库岸等需要处理的区域,以及失去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需要采取处理措施的区域。2.0.3水电工程退役新增用地addedlandusebyhydropowerprojectdecommissioning由于水电工程退役施工或退役处理需要复建、改建、新建等工程项目,在水电工程原永久占地区范围外新增的用地。3基本规定3. 0.1项目用地处理设计应界定处理范围,开展影响对象调查,提出处理方案,开展工程项Fl设计,编制处理费用。3.0.2项目用地处理设计应遵循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安全环保、分区分类处理、有序利用资源的原则。3.0.3退役新增用地区和退役影响区影响对象的处理设计,宜按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相应规范执行。3.0.4停止使用土地的权属处理和土地开发利用,应按国家和相应行业规定执行。4处理范围4.1 一般规定4.1.1 项目用地处理范围应根据原水电工程的功能和退役方式,退役前的建设征地处理范围,退役后的管理运行情况、退役施工总布置规划成果、退役影响区地质评价成果等综合分析确定。4.1.2 项目用地处理范围可包括停止使用土地处理范围、退役影响区处理范围和退役新增用地处理范围。4.2 停止使用土地处理范围4.2.1 停止使用土地处理范围应包括停止使用的水库淹没区和枢纽工程建设区。4.2.2 停止使用的水库淹没区界定方法应满足下列要求:1对于水力发电功能和其他功能全部终止的工程,停止使用的水库淹没区应为工程退役前水库淹没区的土地征收或收回范围。2对于水力发电功能终止,其他功能全部或部分保留的工程,停止使用的水库淹没区应为工程退役后的水库淹没线至工程退役前的水库淹没区土地征收或收回范围线之间的区域。4.2.3停止使用的枢纽工程建设区界定方法应满足下列要求:1对于水力发电功能和其他功能全部终止的工程,停止使用的枢纽工程建设区应为工程退役前枢纽工程永久占地区。2对于水力发电功能终止,其他功能全部或部分保留的工程,停止使用的枢纽工程建设区应为水力发电功能终止和其他功能终止项目涉及的枢纽工程永久占地区。4.3 退役影响区处理范围4. 3.1退役影响区处理范围应主要包括由于水电工程退役引起的滑坡、塌岸、变形库岸等需要处理的区域,以及因水电工程退役造成供水、码头、道路等设施使用困难或导致失去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需要采取处理措施的区域。5. 3.2由工程退役引起的滑坡、塌岸和变形库岸等需要处理的区域,应在工程退役影响地质评价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受影响对象的重要性和受影响程度综合分析确定。6. 3.3因工程退役造成供水、码头、道路等设施使用困难,或导致失去基本生产生活条件需要采取处理措施的区域,应按照影响成因、影响对象重要性和影响程度等情况综合分析确定。4.4 退役新增用地处理范围4.4.1 4.1退役新增用地处理范围应包括在原永久占地范围外退役施工需要新增的用地处理范围和退役处理需要新增的用地处理范围。4.4.2 退役施工需要新增用地处理范围应根据退役施工总布置规划分析确定,包括新增的永久占地和临时用地。4.4.3 退役处理需要新增用地处理范围应执行国家和有关省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5影响对象调查5.1 调查要求5.1.1 项目用地影响对象调查应收集有关资料,并对处理范围内的影响对象进行调查。5.1.2 影响对象调查应查清处理范围内影响对象的项目、权属、数量、质量、位置等有关属性或指标。5.1.3 影响对象调查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全面准确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影响对象状况。5.1.4 影响对象调杳成果应按规定履行公示确认程序。5.1.5 根据影响对象调查成果,宜开展社会经济影响分析。5.2 调查内容和方法5.2.1 资料收集宜包括下列内容:1原水电工程基本情况,包括开发任务、主要功能、特性指标,处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证书等。2工程所在区域自然资源、社会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资料。3审核批准的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成果。4移民安置竣工验收资料、移民后期扶持资料。5退役新增用地、退役影响区处理范围涉及的供水、码头、道路等设施和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6退役工程所在区域的补偿补助政策、物价资料。5.2.2 对于停止使用的水库淹没区,影响对象调查应包括下列项目:1土地,包括退役前的土地面积、权属、类型等。2专业项目,主要包括码头、取水口、抽水站等。3企事业单位,主要包括库区航运、养殖、旅游、疗养、水上运动等水域开发利用项目涉及企事业单位的设施设备。4其他需要处理的项目。5.2.3 对于停止使用的枢纽工程建设区,影响对象调查应包括下列项目:1 土地,包括退役前的土地面积、权属、类型等。2专业项目,包括由于工程拆除影响的供水、供电、道路等设施。5.2.4 对于停止使用涉及的土地,宜通过收集资料和现场查勘方式开展调查,对于停止使用涉及的专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