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1年职工医疗二次报销商业险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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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1年职工医疗二次报销商业险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1年职工医疗二次报销商业险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MZTJ-DL-202103004采购人: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3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7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16第四部分合同草案27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8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受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委托,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1年职工医疗二次报销商业险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和编号(一)项目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1年职工医疗二次报销商业险项目(二)项目编号:MZTJ-DL-202103004二、项目内容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2021年职工医疗二次报销商业险项目,投保人员共463人,其中:在职人员280人,退休人员183人(含劳模1人)。在职人员保险责任项目:补充门诊、急诊医疗;补充住院医疗(含门特)、交通意外、新冠。退休人员、劳模人员保险责任项目:补充门诊、急诊医疗、补充住院医疗(含门特),具体服务内容及范围详见项目需求书。三、保险期限:自2021年1月I日零时起至2021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四、项目预算项目总预算:¥1057810元(大写:壹佰零伍万柒仟捌佰壹拾元整)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须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六、供应商资质要求(实质性资岐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若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复印件。每个法人企业只能派遣1家分支机构参与磋商。3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B.磋商开始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2020年6月1日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一)供应商须具有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证书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证书,业务范围须包含本次磋商内容。(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更印件(须加盖公章)(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盖章更印件(如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匏印件(须加盖公章)。(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6日(0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具体详见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或事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自2021年4月12日起至2021年4月16日每天上午0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电汇购买磋商文件(开户名: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帐号:12001650472052502173),汇款后将电汇凭证发至招标代理邮箱(dianzizhaotoubiao),注明所投项目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人:靳绪珊,联系方式:23611619-801)。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四)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费。(五)领取磋商文件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七、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3日14:00。(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三)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纸质版响应文件(详见第三部分投标须知及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递交到指定地点。八、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一)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4月23日14:00。(二)开启响应文件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联系人:靳绪珊(二)联系电话:022-23611619-801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三)采购人联系人:赫工(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3861005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223(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联系方式1 .邮政编码:3002022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00(四)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1 .单位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长康支行3 .银行帐号:205001201090064545十二、质疑方式(一)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磋商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人质疑受理:1.联系人:赫工4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5 .联系方式:022-23861005(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十三、公告期限磋商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1年4月12日第二部分磋商项目要求一、商务要求(一)报价要求1 .磋商报价以人民币填列2 .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磋商文件中技术要求和合同条款所列磋商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二)服务要求1 .保险期限: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21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2 .服务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在完全了解采购人的需求上完成本项目并提供详细的项目服务方案。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3 .服务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4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供应商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三)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四)付款方式:保费接受电汇、支票等非现金方式,签订合同后15天之内付全款(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五)磋商保证金与履约金的递交与退还1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1)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或电汇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以支票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只接受供应商从基本账户汇(转)出的汇(转)款作为保证金;若供应商以个人名义汇款的,我公司概不接受。(2)磋商保证金电汇账号(不接受个人名义电汇):单位名称: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天津银行长康支行银行帐号:205001201090064545注:以电汇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注册地汇出,并注明用途、项目编号及包号或项目名称简称及包号,以便查对核实。交纳磋商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一致,磋商保证金未能到账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最迟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递交保证金后获取的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成交供应商保证金自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2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方法及标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二、技术要求(一)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二)供应商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对所投服务项目组织有效的管理机构,以及服务方案、管理人员配备、进度、措施、服务承诺等,提供详细的技术文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