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报批版)项目名称:临沂盛海食品有限公司配套锅炉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临沂盛海食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临沂盛海食品有限公司配套锅炉房建设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0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推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总投资C万元)150.00环保投资(万元)15.00环保投资占比10.0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不新增用地(在现有厂区天然气锅炉房西侧新建生物质锅炉房,占地面积100m2、建筑面积1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破埠镇双埠村(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临沂盛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建设用地。根据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见附图2),项目占地属于允许建设区,符合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沂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拟用地规划审查意见(见附件8),项目占地位于已批复的"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压占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用,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预审申报表(见附件9),项目建设符合破埠镇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综上,拟建项目占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沂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砖埠镇总体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拟建项目为临沂盛海食品有限公司配套锅炉房建设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不属于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根据临沂市现代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临发改政务2013168号),该项目不属于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临沂市当地产业政策。(3)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实施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对该项目未做出限制或禁止的规定,因此拟建项目可视为允许类项目。(4)对照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发改工业20221255号、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版),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8-371321-04-01-931313,见附件6)表1-1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r-'产业分类产品核心装置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小类备注1炼化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石脑油、溶剂油、石油气、沥青及其他相关产品,不含一二次炼油之外的质量升级油品一次炼油(常减压)、二次炼油(催化裂化,加氢裂化、催化重整、延迟焦化)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11)本项目为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不属于上述"两高"项目。乙烯、对二甲苯(PX)乙烯装置、PX装置有机化学原料制造(2614)2生化焦炭焦炉炼焦(2521)3煤制液体燃斜煤制甲醇煤气化炉、合成塔煤制液体燃料生产(2523)煤制烯烽(乙烯、丙烯)煤制乙二醇4基础化学原料氯碱(烧碱)电解槽无机碱制造(2612)纯碱碳化塔无机碱制造(2612)电石(碳化钙)电石炉无机盐制造(2613)黄磷黄磷制取设备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19)5化肥合成氨、尿素合成氨装置氮肥制造(2621)磷酸一钱、磷酸二筱氨化装置磷肥制造(2622)6轮胎广午胎、斜交胎、摩托军胎等轮胎外胎,不包括内胎和轮胎翻新密炼机、硫化机轮胎制造(2911)7水泥水泥熟料水泥窑水泥制造(3011)水泥粉磨水泥磨机、预粉磨主电动机水泥制造(3011)8石灰生石灰、消石灰、水硬石灰石灰窑石灰和石膏制造(3012)9平板玻璃普通平板玻璃,浮法平板玻璃.压延玻璃,不包括光伏压廷玻璃、基板玻璃玻璃媒护平板玻璃制造(3041)10陶陶建筑陶瓷,不包括非经高温烧结的发泡陶瓷板等根道和隧道窑建筑陶瓷制品制造(3071)卫生陶瓷隧道窑卫生陶瓷制品制造(3072)Jl钢铁炼钢用生铁、熔融还原铁高炉,氢冶金、CUreX、FineX、HlSmeIt还原装置炼铁(3110)非合金钢粗钢、低合金钢粗钢、合金钢粗钢转炉炼钢(3120)电弧炉、AOD炉12铸造用生铁铸造用生铁高炉炼铁(3110)13铁合金硅铁、钵硅合金、高碳辂铁、俅铁及其他铁合金产品矿热炉、电弧炉、高炉铁合金冶炼(3140)14有色氧化铝燃烧或焙烧炉电解铝,不包括再生铝电解槽阴极铜、阳极铜、粗铜、电解铜电解槽铜治炼(3211)粗铅、电解铅、粗锌、电解锌电解槽Ifl锌治炼(3212)15铸造黑色金属铸件电炉等熔炼设备、造型设备黑色合属铸造(3391)有色金属铸件有色金属铸造(3392)16煤电电力(燃煤发电,包含煤砰石发电)抽凝、纯凝机组火力发电(4411)电力和热力(热电联产)抽凝机组热电联产(4412)背压机组说明:1."两高"项目范围以行MK产品和装置进行界定;2.本目录根据国家规定和我省实际动态调整,其中,国家明确规定不作为"两高"项目的自动退出本目录,国京新增加的"两高"项目自动A入本目录.根据以上分析,拟建项目属于允许发展的产业,同时拟建项目建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故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要求。2、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CD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沂南县石专埠镇双埠村,临沂盛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项目区域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沂河沂南段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13-B1-05),距本项目直线距离约1.8km,红线概况见错误!未找到引用源。-2,项目与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见附图3),不在生态护红线规划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要求。表丑_与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情况表有南II生态I类型I备注边界描述面租(km2)边界描述面积km?)功能沂河沂南段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I3-B1-05)沿省道S336方向沂河段,南北至沂南县界23.94水源涵养、土壤保持3地,森林、河流包含沂南县公益林、沂河(2)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功能区为二类区,根据临沂市大气环境质量公报,项目区域属于不达标区域,但是项口建设后采取严格且技术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可实现达标排放,总体上,拟建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2022年沂南县沂河葛沟桥断面COD、氨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IV类标准要求,满足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要求。拟建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满足管控要求,项目建设不会突破水环境质量底线。(3)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砖埠镇双埠村,临沂盛海食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用水为自来水,用电由沂南县砖埠镇供电所供给,项目用地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另外片区建设与区域资源的承载力兼容性较好,水、电、土地等资源利用未突破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营运期采取全面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的资源利用、环境合理符合要求。(4)与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为临沂盛海食品有限公司配套锅炉房建设项目,为国家允许类产业,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由于沂南县目前未发布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因此拟建项目不在当地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综上,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要求,厂址周围评价范围内无特殊保护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特殊环境制约因素,环境质量区域改善措施后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项目与其他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的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3表1-3项目与国令胃目682号文符合性一览表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项目情况符合性(一)建设项Fl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拟建项目选址、规模及用地等均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当地规划要求:符合(二)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据临沂市沂南县2021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临沂市沂南县属于不达标区域。区域各监测断面的COD和氨氮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噪声满足2类声功能区耍求,且地下水水质较好.拟建项目废气经相应环保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拟建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拟建项目产生的般固废均经妥善处理:全厂废气、废水、固废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均可达标排放:符合(二)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拟建项目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排放均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加强绿化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符合(四)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拟建项目为扩建项目,原有项目废气、废水均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固废得到妥善处置:符合(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该项目基础资料均由建设单位据实提供,本环评报告中根据该资料给出了明确、合理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通过上表对照,该项目不存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第十一条中的情形,不属于不予批准的项目范畴,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定。(2)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中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4。表1.4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L气十条")中符合白E分析政策要求建设项目情况符合性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定位、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拟建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严禁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