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航空公司差异化精准监管实施办法(征.docx
运输航空公司差异化精准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主动适应行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加快推动民航安全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及监管模式转型,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分类分级监管,促进航空公司提升安全管理和安全运行水平,根据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中的差异化精准监管是指基于航空公司机队情况、财务状况、安全基础、管理水平等差异,按照“基于规模分类、基于风险分级”的原则对航空公司进行分类、分级,并相应调整监管模式和监察大纲后实施的安全监管。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对国内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航空公司)开展的差异化精准监管工作,主要涉及飞标、维修、航务及航卫方面的监管优化,运输及空防安保等方面可参照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或国家、行业层面组织的临时性安全监管任务不在本办法范畴之内。该分类分级指标仅供调整安全监管方法参考,不适用于航权时刻等资源分配的用途,不与宏观调控的相关措施挂钩。第四条【原则】航空公司差异化精准监管应当遵循客观公正、量化评定,实事求是、动态管理的原则。对于差异化精准监管带来的监管工作量变化和资源调配需求,由各地区管理局依法依规负责辖区内各监管局的监管资源调配,民航局依法依规负责各地区管理局的监管资源调配。第二章分类、分级原则及标准第五条【分类、分级指标】航空公司分类主要基于规模,包括机队情况和公司产能两个维度,涉及飞机数量、运输小时数和最大可提供客公里数等三个方面指标(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Do航空公司基于规模分类后,再基于风险进行分级评定,包括机队概况、财务状况、运行成熟度、管理成熟度、诚信问题、应急处置能力和监督管理等七个维度及相关指标(具体评价标准见附件2)。第六条【权重及算法】分类指标权重分别为:飞机数量权重Wi=O.3,运输小时量权重W2=O2最大可提供客公里数(ASK)权重W3=0.5o(注:ASK=SUm每个航段的可供座位*每个航段的飞行距离)。航空公司分类总分计算方法为:S分类总分=Wl*S飞机数量+W2*S运输小时量+W3*S最大可提供客公里数第七条【原则】鉴于纯货运航空公司的管理模式和机队组成与客运航空公司的差异,将其单独分为第四类。其余航空公司按分类标准分为大、中、小三类:(一)大型客运航空公司,S分类总分1;(二)中型客运航空公司,S分类总分0.4VS<l;(三)小型客运航空公司,S分类总分V04;(四)纯货运航空公司。第八条航空公司分级总分计算方法为:S分级总分=100-S扣分总分÷S加分总分每一类航空公司分为1、2、3、4共四级:(一)1级航空公司,S分级总分290分;(二)2级航空公司,80分VS分级总分<90分;(三)3级航空公司,50分VS分级总分W80分;(四)4级航空公司,S分级总分W50分。第三章精准监管的原则第九条【监管模式差异】民航行政机关针对不同类别的航空公司,采用不同的监管模式,基本原则如下:(一)大型客运航空公司,为行业内超大规模运输航空公司,采用飞行标准司统筹、合格证管理局主导、属地管理局协同的原则,分支机构所在地管理局成立合格证管理联合工作组(JCMT)的监管模式或其等效模式,以“盯组织、盯系统”为主,实施集中统一的安全监管。(二)中型客运航空公司,为各地区尚未达到超大规模的、以客运为主的运输航空公司,采用合格证管理局为主,分支机构属地监管为辅,以“盯组织、盯系统”为原则,以评价体系成熟度为主的监管模式实施安全监管。(三)小型客运航空公司,为各地区以“小、散、变、转、欠”为典型问题和特点,公司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的运输航空公司,采用“盯人盯事”和“盯组织、盯系统”有机结合为原则,针对不同航空公司的安全状况、股权归属、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状况,实施分类施策精准监管。(四)纯货运航空公司,为各地区的纯货运航空公司,以人员和飞机等核心要素的可靠性为重点,采用合格证管理局为主,分支集散中心所在地为辅的模式实施安全监管。第十条【监管介入程度差异】针对不同级别的航空公司,实施不同的监管频次(具体范围通过监察大纲确定),基本原则如下:(一)1级航空公司,以自主管理为主,低频次开展现场监察,且部分运行规范的条款变更可充分采用航空公司提交的材料,简化审批程序。(二)2级航空公司,以常态化监管为主,正常频次开展现场监察。(三)3级航空公司,以重点监管为主,高频次开展现场监察。(四)4级航空公司,可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暂停运行或实施运行限制。第十一条在同一分类中,针对评级较高的航空公司,在新开航线、加班、包机、设立分公司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促进高质量发展。第四章分类、分级评定程序第十二条【职责分工】民航局负责制定航空公司差异化评估标准,向各地区管理局和相关航空公司公布分类、分级评定结果,并制定和发布差异化监察大纲。第十三条【职责分工】各地区管理局根据民航局制定的航空公司差异化评估标准,按照合法、可靠的途径收集相关数据,对辖区内航空公司进行评估(填写附件1和附件2),将评估结果报民航局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及差异化监察大纲,合理调配辖区监管资源,制定和实施监察计划。第十四条航空公司分类评定的周期为3年,分级评定的周期为1年,原则上应在上一评定周期结束前3个月启动新一轮评定工作,并在随后1个月内完成。分级评定周期是指从上一年度的11月16日到本年度的11月15日。第十五条评定周期内,各航空公司应每年定期自我评估,机队情况、财务状况、运行成熟度、管理成熟度、诚信问题、应急能力和监督管理中的客观指标发生重大变化导致该公司不再属于原类别或级别时,航空公司应向所在地地区管理局提交相关自评材料,并提出调整分类分级的申请。第十六条评定周期内,当航空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民航局相关职能部门、所在地地区管理局应按标准及时评估,如发生分类、分级变化,应及时向民航局提出调整分类分级的申请:(一)发生民用航空器事故(不包括空防事故);(二)发生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民航规202113号)第八条认定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严重失信行为;(三)发生重大违规违章事件、重大舆情事件;(四)航空公司根据第十五条之情形,提出分类分级调整申请的;(五)民航局、地区管理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调整后的分类分级评定结果,将在下一年度由民航局连同年度监察大纲一并发布。第十七条诚信、高效的报告文化是差异化精准监管有效实施的基本保证,航空公司在差异化精准监管数据申报过程中如出现经局方认定的瞒报、谎报等不诚信行为,将被直接评为3级,并按照民航局关于诚信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民航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V运输航空公司差异化精准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民航发2022)56号)和关于下发运输航空公司差异化分类分级评价标准补充说明的通知(局发明电(2022)2797号)同时废止。附件1航空公司分类指标及评价标准影响因素分类指标(括号内表示权重)划分区间(不包括湿租飞机)S得分说明(分值存在区间的采用线性插值法评估)1机队规模Ll飞机数量(Wi=O.3)A400架(含)以上A150(含)-400架A150架以下A400架以上1分A150-400(不含)架0.5-1分(不含)A0-150(不含)架0-0.5分(不含)1.2运输小时量(W2=O.2)A运输小时量N量0万小时A运输小时量在10700万小时之间A运输小时量10万小时A运输小时量2100万小时1分A运输小时量在IOTOO万小时0.5T分(不含)A运输小时量VIO万小时0-0.5分(不含)2公司产能2.1最大可提供客公里数(W3=O.5)A一千万(万座公里)以上A一百万-一千万(万座公里)之间A一百万(万座公里)以下A千万级1分A百万级0.5T分(不含)A十万级0-0.5分(不含)附件2航空公司分级指标及评价标准影响因素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值备注1机队情况1.1机龄>0-8年,不扣分>8(含)-14年,扣0.5分>14年(含)以上,扣1分机队平均机龄1.2故障保留率>0.2以下,不扣分>0.2(含)-0.3,扣0.5分>0.3(含)以上,扣1.5分一年内运行中,平均当日运行飞机航前开口保留故障/运行飞机数量(含CDL类,不含ATA25章不影响安全的条目)L3机型构成1.3.1机型成熟度以第三或第四代干线飞机为主,加1分>其余机型为主,不扣分数量占比超过60%即为主力机型注:第三或第四代飞机列表请见国际民航组织循证培训手册(DOC9995)1.3.2机型种类复杂度> 1-3种,不扣分> 4-8种,大型公司不扣分,中小型公司扣0.5分> 9种以上,大型公司扣0.5分,中小型公司扣1分评价机型种类数量与飞机数量的比值。> 0.05以下,不扣分> 0.05(含)-0.1,扣0.5分> 0.1(含)-0.15,扣1分> 0.15(含)-0.2,扣2分以计划司统计口径为准机型种类以AEG评审为准0.2(含)以上,扣3分L3.3机队规模变化>机队变化超过5%,扣0.5分>机队变化超过10%,扣1分>机队变化超过15%及以上,扣1.5分分级评定周期内的机队规模变化1.3.4航空器使用和飞行人力资源匹配情况> 在连续6个日历月内,每出现一次进入黄区的情况,扣0.75分,每出现一次进入红区的情况,扣L25分,上述情况均累积扣分> 在连续6个日历月内,如连续发生上述情况,则在累积扣分的基础上乘以1.5倍以飞行人员资质管理系统疲劳指数为计算依据:累积扣分样例:6个日历月内两次进入黄区,即0.75+0.75=1.5分,如果连续两次进入黄区,即(0.75+0.75)×1.5=2.25,如果连续三次进入黄区,即(0.75+0.75)X1.5+0.75)X1.5=4.5,以此类推1.3.5航空器复杂性变化,机队构型变化1.两年内,是否首次引进宽体机>首次引进宽体机,扣0.5分以运行规范为准。例如:纯窄体机队引进了A3302.两年内,是否引进相同制造厂商的新机型,以及新机型数量>引进相同制造厂商的新机型,扣1分;多种新机型应累计扣分以运行规范为准。例如:A320机队引进了了A3303.两年内,引进不同制造厂商的新机型,以及新机型数>引进不同制造厂商的新机型,扣L5分;多种新机型应累计扣分以运行规范为准。例如:A320机队引进了B7874.两年内,是否引进其他老旧机型>引进老旧机型,扣2分以运行规范为准。例如:引进了B737CL.B757、B767、B747F、A300,或其他超过20年的机型2财务状况2.1安全保障财务2.1.1安全投入财务保障情况> 9(含)分以上,加2分> 8(含)-9分,加1分> 7(含)-8分,扣0.5分> 6(含)-7分,扣1分> 6分以下,扣1.5分以分级评定周期内的财务司安全保障财务考核得分为准。2.1.2资产负债率情况> 100%(不含)以下,不扣分> 100%(含)以上,扣0.5分> 截至评估前,连续6个月100%(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