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x
XX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1总则1.1 指导思想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1.5 灾害分级2主要任务2.1组织灭火行动2.2 解救疏散人员2.3 保护重要目标2.4 转移重要物资2.5 维护社会稳定3组织指挥体系1.1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1.2 成员单位任务分工1.3 扑救指挥1.4 专家组4处置力量4. 1力量编成5. 2力量调动5预警和信息报告6. 1预警6.1 火情监测6.2 气象服务6.3 信息管理6应急响应6. 1分级响应7. 2响应措施6.3省级层面应对工作7综合保障1.1 运输保障1.2 航空消防保障1.3 通信与信息保障1.4 物资保障1.5 资金保障8后期处置8. 1火灾评估8.1 2火案查处8.3 约谈整改8.4 责任追究8.5 工作总结8.6 表彰奖励9附则9. 1涉及省外森林火灾9.2 预案演练9.3 预案管理与更新9.4 以上、以下的含义9.5 预案解释9.6 预案实施时间1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办法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XX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XX省森林防火办法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省机构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1.4.2 协调配合,快速反应。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依据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密切协作,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形成合力。1.4.3 科学扑救,以人为本。建立以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应急力量联合行动的扑火机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加强重要设施和居民点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1.5 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2主要任务2.1 组织灭火行动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2.2 解救疏散人员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2.3 保护重要目标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并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2.4 转移重要物资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2.5 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舆情监测,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2.6 指挥体系3.1 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由省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和省军区、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负责同志担任,秘书长由省应急厅分管领导担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由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省公安厅共同派员组成,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必要时,省林业局可以按程序提请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名义部署相关防火工作。3.2 成员单位任务分工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省军区、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省委宣传部、武警XX省总队、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XX广播电视台、省消防救援总队、民航XX监管局、省机场集团公司、中国铁路XX局集团有限公司、国网XX省电力公司等。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省军区:负责组织指挥辖区民兵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辖区军兵种及预备役部队支援重大森林火灾扑救,负责申请和协调入X任务部队遂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省应急厅:协助省委、省政府组织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工作,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协调指导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承担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省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督促检查、宣传教育、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指导基层林业部门配合做好森林火灾处置相关工作;指导基层林业部门查处森林火灾行政案件和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省公安厅:负责领导全省公安机关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协同林业部门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指导维护火场治安秩序,根据需要实施局部交通管制。省委宣传部:指导协调森林防灭火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武警XX省总队:负责指导全省武警部队开展扑救森林火灾训练,组织指挥武警部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全省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森林防灭火重点建设项目。省教育厅:负责指导全省中小学校和高校开展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指导林区学校做好森林火灾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灾区学生安全疏散工作。省民政厅: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省财政厅:负责筹集森林防灭火资金,安排省本级经费预算,并XX有关部门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根据需要,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提供应急资金保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森林防灭火从业人员相关政策保障措施,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和森林防灭火表彰奖励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保障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森林防灭火专用车辆,免交车辆通行费并优先通行,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做好公路沿线责任范围内的火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落实“禁烧”有关规定,负责指导全省野外农事用火的管理,协助配合做好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督促和指导全省旅行社、导游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落实旅游景区森林火灾防控措施,组织火灾发生地旅游团体游客的安全撤离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医疗救护保障工作,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省气象局:负责监测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做好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工作;根据需要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森林火灾扑救中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协调通信营运商做好森林防灭火信息发布工作。XX广播电视台:负责组织对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以及重大森林火情资料的收集、录像工作,主动向上级新闻部门提供稿件。必要时,根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发布森林防灭火信息。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组织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扑救森林火灾的教育训练工作,组织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民航XX监管局:负责航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协调航空消防飞行保障工作。省机场集团公司:负责航空消防保障工作。中铁XX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协调运力,为扑火人员和物资快速运输提供支持保障;负责做好辖区铁路用地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国网XX省电力公司:负责做好输变电设备和线路隐患的巡检维护和沿线责任范围内可燃物清理工作,减少由此引发的森林火灾风险;对影响扑火安全和线路安全的火灾,做好停电等预控措施。3. 3扑救指挥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共同的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指挥,相应地方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在统一指挥下承担各行政区的指挥工作。跨设区市且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由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跨设区市且初判为较大森林火灾,由当地设区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跨设区市且初判为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指挥。特殊情况,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地方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火场前线指挥部,按照行政指挥与专业指挥相结合的原则,规范现场指挥机制,由地方行政首长担任总指挥;合理配置工作组,重视发挥专家作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见附件1);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与灭火的,最高指挥员进入火场前线指挥部,参与决策和现场组织指挥,发挥专业作用。根据任务变化和救援力量规模,相应提高指挥等级。参加扑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火场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设区市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由火场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或者根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明确的指挥关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部实施垂直指挥。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遂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对应接受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统一指挥,部队行动按照军队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组织实施。3.4专家组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XX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本级专家组,对森林火灾预防、科学灭火组织指挥、力量调动使用、灭火措施、火灾调查评估规划等提出咨询意见。4处置力量4.1 力量编成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航空消防力量、驻X森林消防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消防救援队伍、乡镇和森林经营管理单位半专业扑火队、村级扑火应急队为辅,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按程序调动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4.2 力量调动根据森林火灾应对需要,应首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跨设区市调动专业森林消防队执行扑救任务,由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逐级申请,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跨区域支援力量组成与调动原则研究调配方案,下达调动命令,受援地负责组织后勤等有关保障工作。跨区域支援力量组成与调动原则见附件2。调动驻X森林消防队伍、航空消防力量增援扑救的,由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逐级申请,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调动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遂行扑火任务,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有关规定,申请实施。4.3 和信息报告5.1 预警5.1.1 预警分级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森林火灾预警等级分级标准见附件3。5.1.2 预警发布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和林业、公安、气象部门加强会商,联合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公众号以及应急广播等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并报上一